坂下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地库招标公告
坂下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地库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坂下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地库已由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办事处坂下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办事处坂下社区居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RCLF-2022-29
2.2 项目名称:坂下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地库
2.3 预算金额:*******.77元
2.4 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建设总面积为 1261.79 ㎡,非机动车停车库,停车位 302 个。 其中车库地上楼梯出入口建筑面积:30.37 ㎡,管理房建
筑面积:16.60 ㎡,车库坡道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7.6 ㎡,车库 地下建筑面积:1157.22 ㎡,车库为地下一层。
2.5 工期:18个月
2.6 工程地点:中骏社区院内
2.7 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行业验评标准合格及以上
2.8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御景水城写字楼A座十层)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
4.1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写明联系电话、邮箱)原件;
4.2受托人(需为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
4.3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4.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4.9提供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10提供最近一次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
4.11提供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1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1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4.14企业近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无违法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4.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并胶装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御景水城写字楼A座十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汾市尧都区御景水城写字楼A座十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办事处坂下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8*****797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御景水城写字楼A座十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89*****077
2022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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