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海螺煤矸石招标采购信息公示
兴安海螺煤矸石招标采购信息公示
根据公司生产需求,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生产用煤矸石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兴安海螺通过网上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登陆网址:ygcg.conch.cn)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物名称:煤矸石;
2、交货方式:兴安海螺指定堆场;
3、标的数量和质量:质量要求、公司需求量(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见附表:
标的物名称 | 暂定需求量 | 质量指标 | 交货地点 |
煤矸石 | Qnet,ad≥1000Kcal/Kg、SO3≤2.0%、水分≤10%、粒度:50mm筛余≤10%,不含土及其它杂物。 | 兴安海螺指定材料堆场 |
4、合同期限: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10月10日。
5、中标供应商2022年8月11日须具备供货进厂能力。
二、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在有效期内。
2.为保障煤矸石可持续供应,规避公司风险,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年营业额不低于350万元的证明材料(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发票),提供货源地相关证明且资质符合要求,贸易渠道需提供标的物购销合同或发票等可证明具备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直供渠道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公司简介,简介主要为所投标的物货源地(具体到*省(市)*县(区)*镇*村)、资源储量、货场储存条件、物流方式等信息,招标方有权开展实地调研,对实际情况与描述不符的投标人有权拒绝投标。若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相关联公司),只接受其中之一,如存在关联公司蓄意投标的,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扣除其全部保证金,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
4.具有较强保供能力和应急保供能力,可供量不得低于5000吨/月,能满足招标方生产用料所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可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个体户或企业单位。
5、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中标后悔约等不良记录或在海螺列入黑名单名录中的单位,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以及被公司在供应商评审时被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6、其他制度中规定,不得与公司发生采购业务的供应商。
7、公示招标期内(即报名期)投标单位须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尽职调查期将对资料进行核实,报名结束后不接受任何后补充的材料。原则上将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货源地开展调研,如受疫情防控原因等影响不能开展现场调研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煤矸石矿点现场开采等相关图片。招标人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方式开展资质、尽职审查,继续推进煤矸石招标进程,对预中标单位采取资质后审。
三、投标原则:
投标单位应能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在生产、运输等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及查超查限(包括市场执行标吨运输)、安全、环保检查等政策性约束要求的影响,合理报价,原则上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若发生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有权对价格进行重新洽谈,若洽谈不成则终止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申请人需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原件备查);提供货源点相关证明材料;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货源点的证明材料,贸易渠道需提供标的物购销合同或发票等可证明具备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直供渠道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1-3点所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于本次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前在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时上传或发送至gyc_hl@163.com邮箱,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逾期提交的视同无效。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缴纳标书费200元,公司资质审核通过的投标申请人,须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以我方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或不按时间提交标书的,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并取消投标资格。
六、报名、投标注意事项和时间:
1、本次招标为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陆海螺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conch.cn(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2、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4日00:00-7月27日24:00
3、报名起止时间: 2022年7月24日00:00-7月27日24:00
4、标书发售时间: 2022年7月29日00:00-31日24:00。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17:30前应以投标单位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标书费200元整至兴安海螺;于2022年8月5日16: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以我方到账时间为准),招标人确认收到相关费用后,进行系统发售标书。
6、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6:00止
7、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其中标资格,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七、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账号:450*****609*********
开 户 行:兴安县建行营业部
3、投标报名地点:广西兴安县兴安镇
4、资质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156*****878) 郭先生(191*****022)
联系方式:0773-*******(电话) 0773-*******(传真)
E--mail:gyc_hl@163.com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名所需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煤矸石投标单位的资格需经招标专业组评审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公司可凭招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参与投标。
八、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监督电话,联系方式:李先生 189*****777。
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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