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莲塘镇人民政府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浦城县莲塘镇人民政府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浦城县莲塘镇人民政府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浦城县莲塘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浦城县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6日10: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6日至2022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7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
项目联系电话137*****627
采购单位浦城县莲塘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8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芳杰 138*****30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敏 137*****627
附件:
附件1012采购公告--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docx

项目概况

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Y浦采招[2022]-012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询价邀请

(适用于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FJZY浦采招[2022]-012号。

3.询价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2726日起至 2022729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与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20227262022729(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获取地点详见本公告载明的代理机构地址。

7.3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8310: 00时 (北京时间)前送至本公告载明的代理机构地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询价时间及地点:20228310:0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本公告载明的代理机构地址。

10.询价通知书如有变更,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通知,请响应人关注。

1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浦城县莲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896号

联系人:蔡芳杰

联系方法:1**********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府6号楼101店

联系人:

联系方法:13799******

附1: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浦城县支行

帐 号:140*****196********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附2: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允许

进口

合同包

预算

最高限价

询价

保证金

1

1-1

浦城县安全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1(项)

******

******

******

77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6日 至 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莲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896号        

联系方式:蔡芳杰 138*****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联系方式:张敏 137*****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

电 话:  137*****6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文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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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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