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工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177*****5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冰洁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迪、阮相儒 ********、********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包件一:上海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及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跟踪评估
数量:壹项
包件预算:RMB 800,000.00
本包件的最高限价为:RMB 800,000.00
主要规格参数: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给本市的2025年水生态环境规划目标,编制本市水环境保护跟踪评估工作方案,开展水质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评估,基于全市河网水动力水质模型对重点流域或断面出现的水质异常、水质波动等问题进行快速问题查找和跟踪分析评估,为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各区开展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日期:2022年7月26日
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伴随服务(或服务)提交加密投标:
包件一:上海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及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跟踪评估
数量:壹项
包件预算:RMB 800,000.00
本包件的最高限价为:RMB 800,000.00
主要规格参数: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格”
本项目采购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为市级财政预算单位,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 本次比选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9年7月26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 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打印日期为准;或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近三年(从2019年7月26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4)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自然人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比选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本项目比选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5. 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潜在投标人,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 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2日24:00时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habidding.com)(以下简称官网)注册并在线领购比选文件。
网站首次注册需要提供《注册专用-供应商授权和承诺书》(供应商被授权人手机号快速注册后,可从待办中的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供应商注册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网站注册审核需1个工作日,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比选文件。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购比选文件流程,在线领购比选文件需提供《供应商授权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的格式可直接从公告附件内下载)的原件扫描件,否则采购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比选文件。请按承诺书格式注释的说明将承诺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
注:在线领购比选文件为人工受理,工作日提交的申请最迟将在当日17时前处理,敬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6. 在获取了本项目比选文件等资料的解压密码之后,不论潜在投标人最终是否参与本项目的竞争,都应对已经获取的比选文件等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如向其联合体成员或其他协作方(若有时)提供上述资料,也应向它们提出同样的保密要求。如经查实由于潜在投标人及其雇员(包括其联合体成员或其他协作方及它们的雇员)的原因导致上述比选文件等资料泄密,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7.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RMB 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收退方法详见比选文件。
8.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案,投标人只需在2022年8月5日15:30时(北京时间)之前按本方在承诺书中作出的第(3)及第(4)项承诺,通过官网本项目领购页面下投标文件页面上传投标文件,并按本方在承诺书中作出的第(5)项承诺发出解压密码即可。本项目将在监标人的监督下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19楼电梯厅屏幕)进行电子开标,开标记录将会及时发到各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电子邮箱内(前提是投标人此前已按规定提交了承诺书,并按其在该承诺书中作出的第(1)项承诺完成了有关信息的填报)。
采购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人:何冰洁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徐迪、阮相儒
邮箱:xudi@shabidding.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