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堂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金堂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国家税务总局金堂县税务局将计划实施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使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便捷优质的税费服务。项目预算300万元,一招三年,一年一签。

二、采购具体情况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分为“信息采集与录入”、“档案扫描归档”、“远程坐席”、“综合后勤”等为主的非执法类辅助性事项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具体服务岗位的人员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和调整。

2.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税收工作秘密和服务对象秘密,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 服务人员遵守办税服务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不得与纳税人(缴费人)发生冲突。

(3) 服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规定制度办事,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得做出损害税务机关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4)服务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为中专及以上,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协调能力等;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色盲、无口吃、听力正常,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务态度良好,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5) 服务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6)工作时间按金堂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定执行。

3.岗位要求:

(1)信息采集与录入岗:根据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的申请、申报等表单,进行相关数据的登记录入。

(2)档案扫描归档岗:按照各类档案材料的整理办法要求,根据归档范围、归档要求协助进行分类、扫描、装订、排列、编号、编目、装盒;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保质保量完成档案扫描并归档上架,不得积压工作或造成档案遗失。

(3)远程坐席服务岗:通过电话和线上平台协助受理纳税人(缴费人)对纳税(费)信息、办税(费)指南、最新通知和公告等有关涉税信息的咨询和查询,协助受理有关拒开发票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对采购人各税务部门税务人员行为态度等方面的电话投诉,协助受理纳税人对采购人各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综合后勤服务内容:根据相关业务要求,提供辅助数据清理、基础文秘、文件资料辅助管理、文件传递、会务辅助等服务工作。

4.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采购人提供服务,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且不得将这些义务转嫁于采购人。

(三)培训要求

1.岗前培训

为了确保服务质量,新招聘人员上岗之前,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新招聘人员岗前培训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在岗培训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具体需求提供日常专业培训和服务培训,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和提升服务水平。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保证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着统一工作服装,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工作服的款式、材质等须经采购人确定后方可制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人员变动或服装破损确需更换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

2.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团队人员,如确需更换,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上报采购人,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因在岗人员履职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的,中标供应商应一周内更换到位,所更换的人员应满足采购需求,人员更换不能影响正常运作。

3.中标供应商应确定一名人员,负责与采购方联络对接。联络对接人员如需更换的,需提前一个月报采购人同意。

4.中标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公示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如有意见请电话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金堂县税务局及时反馈。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


国家税务总局金堂县税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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