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拉孜县仁多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拉孜县仁多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拉孜县仁多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了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拉孜县仁多水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工程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拉孜县仁多水库工程 工程基本情况: 拟建的仁多水库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拉孜县境内、雅鲁藏布江右岸支流芒嘎河的中游支流仁多河上。工程区在拉孜县芒普乡东南约10km,距拉孜县城约25km,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7°41′30″、北纬28°55′40″。 工程由拦河坝、泄洪放水隧洞、溢洪道、正源调水渠首及调水隧洞组成。水库最大坝高40.8m,总库容2534万m3,属Ⅲ等中型工程,控制灌溉面积9.07万亩。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拉孜县仁多灌区农业灌溉缺水的现象,提高灌区灌溉保证率,并兼顾人畜引水,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拟建仁多水库建成后,对改善当地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有: 1、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开挖、弃渣、砼搅拌及浇筑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可能会使地表水体浑浊度增加;施工机械、汽车等冲洗、维修带来的油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放带来的有机污染等。 在运行期内,主要的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水文情势、水温、水质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拟建仁多水库是具有年调节性能的中型水库,水库在4~6月份对下游供水,其它时段时间不供水,来水量全部蓄入库内,除4~6月份以外时段的下游用水由区间产水量及芒嘎河来水量提供;水库从芒嘎河调水从洪水后期8月下甸开始,至10月底结束。 工程建成运营后,水库调度运行会改变仁多河及芒嘎河河道径流年内分配变化,尤其是仁多河变化明显,坝下游仁多河径流的年内分配趋于均化,年内水位的变幅减小;由于水库蓄水,坝上水位有一定幅度上升,库区水面积增大,回水河段多年平均水位有所抬高;对于下游灌区水资源分配则更趋于合理,能够解决目前季节性缺水的问题。 另外,水库在蓄水期间,坝址断面以下、仁多河及芒嘎河汇合口以上,将出现明显的减水河段,约800m。 (2)对水温、水质的影响 通过采用用α、β指标法判别,结果显示仁多水库整体水温结构为分层型,经分析预测水库下泄水温低于天然月平均水温主要在7、8月。 通过调查,库区上游没有工业污染也无其他大的污染源。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染。但由于人口密度小、居住较分散,生活污水排放量非常小,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也很小,预计建库后仁多河水体水质状况仍然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维持原有的水体使用功能。 2 、生态影响 本工程的永久建筑物布置、隧洞开挖、弃渣弃置、施工人员的出入和物资运输等工作将会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1)陆生生态 水库工程施工期对陆生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人员进驻、施工活动等,其影响仅限于施工区范围内;运行期主要表现在水库蓄水及下泄,对淹没区及下游减水河段两侧、控制灌区陆生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的影响。 由于在项目区内存在的物种多为当地常见物种,在区域内广泛分布,只要科学、合理使用施工占地、工程占地,并采取有效的管理、保护、恢复措施,预计工程占地、水库淹没不会改变库区及周边的陆生生物区系特征及类型结构。 下游明显的减水河段主要是坝址断面以下、仁多河及芒嘎河汇合口以上,约800m。除了在洪水期对两侧的堤坡植被有地表浸润外,天然植被主要是依靠地下水及天然降水补给;工程实施后,河道水库断面下泄水量明显减少(尤其是洪水期),对两侧堤坡植被生长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足以改变其区系特征及类型结构。 对于控制灌区,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只要正常的生长需水量得到满足,就有利于提高人工植物的生长量和人工系统的稳定。 从评价区整体上看,工程建设对评价区陆生生态系统整体稳定性、完整性以及生物多样性基本上无大的影响,是当地自然生态系统可以承受的。 (2)水生生态 水库运行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是大坝阻隔和河段减水的影响。水库修建后使水生生物生境出现破碎化,并造成水库坝下出现减水河段,这些将会影响河段内鱼类的资源量与分布,因此必须要采取措施减轻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3)水土流失 工程建设期内因占压和扰动原地貌会加剧项目区的水土流失量,算得整个预测时段内水土流总量为4991.33t,其中工程施工准备期水土流失量19.55t,施工期水土流失量3239.62t,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1732.16t;整个预测时段内新增水土流总量为2547.75t。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可能对周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危害。 3、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生产、生活废水、各类固废及废气和噪声的排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社会环境、交通运输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于工程影响区内人员稀少、没有集中的居民点,因此施工期间主要的影响对象是工程施工及管理人员。这些影响都是暂时性的,只要在施工期间作好环境保护措施,这些不利影响是可以消除的。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要点 针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造成的不利影响,“报告书”分别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主要环境要素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水库工程施工期,需加强施工区生产废水管理与处理,基坑废水、筛分冲洗水及机修、车洗等生产废水处理。对以砂石骨料冲洗、混凝土养护和拌和产生的废水(主要为SS),设置调节池沉淀池,经沉清后回用;对机修、汽车冲洗、机械设备冲洗等产生的含油废水,需设置隔油沉淀池进行隔油等处理;对生活污水结合管理区的建设采用成套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可回用于洒水降尘、绿化,禁止排入天然地表水体。 工程运行期,将通过水库放水洞下泄生态流量,禁止河道出现断流,并满足坝址下游减水河段的生态需求。通过对库周污染源的清理,划定水库的水源保护区,以保证水库的供水功能,并加强对库区及河道水域水质变化的监控。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物保护措施 科学、合理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减轻对野生植被的破坏面积、影响程度;施工结束后,尽量利用当地的原生植物资源对临时占地进行及时恢复,保证本地的生物多样性不发生变化;对于工程区附近动物的保护,也主要是通过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使对动物栖息地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2)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合理调整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涉水工程避开鱼类繁殖期,减小工程施工对鱼类繁殖活动的影响。运行期采用过鱼和放流措施,减轻对鱼类的不利影响,并同时做好对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的监测。 另外,工程运行期,将通过水库放水洞下泄生态流量(生态流量为0.089 m3/s),保证河道不出现断流,并满足水生生物的最低生态需求。 3、大气、噪声防护措施 主要从源头上控制,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对施工区地面定期洒水降尘,对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废气排放进行控制,对车辆采取限速措施,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噪声源,控制施工时间。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工程区内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暂存生活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组织运输车辆,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5、水土保持 按照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将根据不同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特点,釆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进行防护。 6、人群健康保护 通过加强施工区施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和施工区的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健康,并制定疫情监控和应急措施,加强预防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的仁多水库是1994年4月西藏自治区审查通过的《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拉孜县加龙岗综合开发区总体规划报告》中确定的工程,也是《西藏自治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水利工程。水库建设对仁多河的水资源具有调控作用,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不利影响表现为:水库建成后对流域下游水文情势的影响;大坝阻隔和库区淹没将影响部分当地鱼类的资源;淹没和占地使草场、灌木林林地等土地资源受损;施工期的“三废”及水土流失对工程区的环境质量影响。在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保护要求后,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获取相关信息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针对项目的实施,您关心及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 (4)您认为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境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您对项目的实施持什么态度? 七、公众反映意见的途径 社会各界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工作单位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的管理部门提出。 八、 联系单位 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东路1号,850000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830002 联系人:柳江东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xjbthpz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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