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26浏览量:
张顼莹、周银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增产保供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粮功区耕地“非粮化”整治
从2018年开始镇海区就已经开展了粮食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工作。通过: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镇(街道)分管领导全力抓,农办专职抓,村领导具体抓,局里也将派出4位同志分片包干,抓好工作落实。2、制定政策,积极推进,制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镇海区农业专班粮食增产保供政策》和《镇海区农业专班粮食增产保供政策》等政策推进该项工作。如区级粮功区内小规格苗木清理。对于粮功区内3年内新种、改种小规格苗木且对土壤破坏严重的先行整治,苗木每亩给予不高于3000元迁移费补偿(实际根据各镇街道原先政策调整)。市级粮功区内插花地清理。对于在原市级粮功区内,已种植苗木和其他多年生经济作物等插花地按今年区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露地3000元/亩,渔塘、多年生作物、大棚、建筑物*****元/亩清理补助)统一流转土地,引导改种粮食。3、规范流转,加强管理。全域推行“田长制”,分级设立总田长和田长,总田长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下设区、镇(街道)、村三级田长,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三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各级田长已发现问题点位452处,跟踪解决336处。此外,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镇海创新农田管护自治新模式,深化“非农非粮”监管新措施,积极推进“镇有良田”高标准农田管护特色应用场景开发,力争年底前上线运行。
二、完善粮食生产环节扶持政策
我区现行的补贴政策有:对经营面积50亩以上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播种面积给予补贴:早稻150元/亩,连作晚稻170元/亩,小麦120元/亩,单季晚稻120元/亩。另外种粮农民还享有农民一次性种粮补贴14.65元/亩(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79元/亩(2021年度),统防统治补贴20元/亩,粮食收购环节补贴小麦0.14元/斤,早稻0.16元/斤,晚稻0.1元/斤。合计各类补贴,规模种粮农户一年可享受补贴400元左右。
三、大力支持农户生产优质稻米
大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进一步推进降本增效,坚持良田、良种、良技、良机、良法融合,大力推进农作制度创新。加强粮油生产省工节本增效技术的应用,坚持需求导向,扩大优质粮食作物种植。1、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活动,每年创建6个示范方,每个方补贴3万元。2、进一步加强自有品牌培育,提高“欣月兔”、“招宝山”等区内企业自有品牌的市场认知度,扩大优质粮食销售量。引导区粮食加工企业继续深化与种粮农户对接,确保加工精度等级和粮食产品质量,通过放心粮油店面扩大优质粮食销售、加强优质粮食配送,提升本地粮食品牌的市场占有率。3、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农户参加稻米评比活动,并对获得市级以上评比金奖的给予2万元奖励,优质奖(或银奖)的给予1万元奖励。4、对于高于三等标准的一二等粮食,我区收储公司严格按文件规定差价加价收购,体现优质优价。同时,我区将继续做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和粮食产业“五优联动”提质扩面相关工作,通过与农民签订“五优联动”订单,在原有收购价格基础上增加优质粮食补贴,坚持按质论价优粮优购,鼓励农民种好粮,卖好粮。
粮食生产,最终的目的并不是扩大面积,而应该是增加单产和总产。所以,增加收购环节的补贴比增加生产环节的补贴更有利于提升真正种粮农户的种植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农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6日
抄 送:区政协提案委
联系电话:139*****729
联 系 人:狄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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