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26浏览量:
侨联界别、吴一峰委员:
贵团体提议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扶持力度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悉收,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镇海区着眼“点上出彩、线上成景、面上美丽”抓好美丽乡村分类创建,相继打造双创永旺、古韵十七房、山水秦山、生态九龙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品牌内涵的精品村庄。2021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为284.7万元,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531.6万元。2021年度我区还被评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优胜区。
(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乡村产业体系
深入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农业多重价值,促进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现代产业培育,构建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1、拓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利用乡村要素、资源、环境等优势,结合农业产业基础、乡土风俗、自然风光等,开展“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活动,实施“民宿+”、“康养+”工程,打造一批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休闲农业、乡村康养“打卡地”。办好农民丰收节、水果番茄节、草莓节等特色农事节庆活动,带动发掘本地文化产品。2、统筹优化乡村产业平台。探索推进乡村产业“一镇一平台”建设,强化政策集成、资源整合,整合提升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创园、农业科技园等乡村产业平台,打造一批乡村产业集群,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以现代化、工业化、集群化理念构建区级产业平台,争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提升平台集聚发展能力。
(二)加大补助力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1、美丽乡村建设补助。列入区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线)创评项目,按照结算审计造价,补助60%的建设资金,合计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根据项目评审得分结果设立奖项,原则上设金奖1名、银奖2名、 铜奖2名金奖奖励100万,银奖奖励80万,铜奖奖励60万。对于投资5000万以上、建设周期2年以上的重大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申报,经区委区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立项实施。2、垃圾分类补助。根据各村实际居住户数(每年3月统计)核发年度工作补助(平均25月/户.年)和月度考核奖补(8、6、4元/户.月),并对各村垃圾房、归集点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补助50%。在后续的资金管理办法中,更是增加了优秀村的奖补力度。
(三)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针对用地紧张和指标短缺的现状,在符合全区用地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通过闲置农房流转、低效厂房整治等方式,挖掘现有土地存量,尽量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助力乡村振兴。树立村庄经营理念,推进实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鼓励村集体对优质闲置资源统一收储、统一规划、统一招商,鼓励以项目为纽带,通过众筹、入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提升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巩固提升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成果,继续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倾斜力度,推广多村联建、村企联建等新模式。
感谢贵团体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6日
抄 送:区政协提案委
联系电话:138*****657
联 系 人:吴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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