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额敏县生态补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以额发改[2022]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100.0%,招标人为额敏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2.项目规模:修建水闸5座,蓄水池1座,渠道5公里,伴渠路10公里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规模:小(1)型。工程总投资约2546.06万元。现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有效工期4个月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额敏县生态补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303 | 2546.06 | (1)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含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2)工程采购、施工项目完成后,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完成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xypt.mwr.cn/)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包括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及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官网http://www.xjtc.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额敏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西域华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额敏县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430号上海大厦A座506号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蔺元 | 联 系 人: | 许莉 |
电 话: | 151*****536 | 电 话: | 133*****171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