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招标内容
辽中区绿化养护,包括老城区、滨水新城、和近海经济区(泵阀园、环保A园)三部分。总面积*******.8平方米。
二、绿化养护服务地址、面积
1、2022年老城区绿化养护地点、面积统计表 |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面积(㎡) |
1 | 文华公园 | 南环路东段 | ****** |
2 | 怡兴园 | 政府路东段 | 5602 |
3 | 人民广场 | 政府路中段 | 4270 |
4 | 中心转盘 | 北一路与中心街中心交界口 | 5327 |
5 | 北环带状公园 | 北环路 | ***** |
6 | 烈士塔公园 | 北环路与东环路交界处 | 9918 |
7 | 八委公园 | 南二路北侧 | 2735 |
8 | 高速口北三角地 | 商业街北段 | ***** |
9 | 敖司牛岔路口绿地 | 北四路北侧 | ***** |
10 | 原公路养护公司绿地 | 商业街西侧 | 3200 |
11 | 火车站广场及周边绿地 | 孙家万村 | ***** |
12 | 环路(含西转盘) | 环路 | ***** |
13 | 胸科医院绿地 | 西环路 | 2321 |
14 | 西环北街(含平安巷) | 西环路--殡仪馆 | 8000 |
15 | 迎宾路(含石牛三角地) | 堤脚街--乌伯牛桥 | ***** |
16 | 南三路 | 堤脚街--中心街西侧 | 5000 |
17 | 南二路 | 西环路--堤角街 | ***** |
18 | 南一路(含社保局东侧绿地) | 西环路--商业街 | 3900 |
** | 政府路 | 西环路--堤角街 | ***** |
20 | 北一路 | 西环路-堤角街 | 6415 |
21 | 北二路 | 建设街--商业街 | 4060 |
22 | 北三路 | 平安路--商业街 | 6075 |
23 | 北四路及周边三角地 | 北四路西段--蒲河北桥 | ***** |
24 | 北高速口广场 | 商业街北段 | ***** |
25 | 北五路三角地及拆迁绿地 | 北五路 | ***** |
26 | 堤脚街 | 北四路--南环路 | ***** |
27 | 新华街 | 北四路--南二路 | ***** |
28 | 新兴街 | 北环--南二路 | 7535 |
29 | 商业街 | 南二路--高速口 | ***** |
30 | 中心街 | 消防队--北五路 | ***** |
31 | 建设街 | 北二路--南二路 | 4100 |
32 | 辽中区蒲西街道至九星集团 | 南环路--外环路 | 2600 |
33 | 湖景国际北侧绿地 | 堤脚街西侧 | 8940 |
34 | 客来多门前绿地 | 北环路 | 9820 |
35 | 中心街南延长段 | 消防队-南高速口 | ***** |
**8"> 总计 | | ****** |
2、2022年滨水新城绿化养护地点、面积统计表 |
区块 | 序号 | **"> 名称 | 地点 | 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滨水新城 | 1 | **"> 丽水路 | 蒲杨街--蒲安街 | ***** | |
2 | **"> 蒲水路 | 蒲杨街--蒲安街 | ***** | |
3 | **"> 文教路 | 蒲杨街--蒲河街 | 8896 | |
4 | **"> 滨水路 | 蒲杨街--蒲河北桥 | ***** | |
5 | **"> 蒲安街 | 滨水路--蒲水路 | **041 | 增加南侧绿地9000平方米 |
6 | **"> 蒲河街 | 滨水路--北五路 | 59320 | |
7 | **"> 滨河街 | 迎宾路--北五路 | 100761 | |
8 | **"> 蒲文街 | 富兴小区东门--北五路 | 43778 | |
9 | **"> 莲花湖公园 | 滨水路与滨河街交叉处 | 160000 | |
10 | **"> 东湖公园 | 蒲杨街与滨水路交叉处 | 211136 | 其中水域面积150000平方米 |
11 | **"> 蒲杨街东大地苗圃 | 蒲杨街 | 18649 | 与2021年相比有变动,减少 |
12 | **"> 蒲杨街两侧绿地 | 迎宾路--北五路 | 57750 | 与2021年相比有变动。 |
13 | **"> 盛辉世纪城东侧绿地 | 蒲杨街西侧 | 6498 | |
14 | **"> 莲花湖公园东大地 | 滨河街西侧 | 1740 | |
15 | **">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东侧 | 蒲杨街西侧 | 6000 | |
16 | **"> 爵士公馆两侧绿地 | 爵士公馆 | 6480 | |
17 | **"> 教育实验基地西侧 | 蒲文街 | 7560 | |
18 | **"> 市场局东侧小道绿地 | 迎宾路--滨水路 | 4800 | 与2021年相比有变动。 |
**8"> 总计 | | 879945 | |
3、2022年近海经济区绿化养护地点、面积统计表 |
区块 | 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 valign="center" width="149"> 沈阳近海经济区及周边 | 北五路 | 7340 | |
北四路 | **740 | |
北三路 | 10361 | |
北二路 | 9472.5 | |
北一路 | 26085.5 | |
中央路 | 59320 | |
南一路 | 36791 | |
南二路 | 35660.8 | |
南三路 | 26032 | |
南四路 | 12904.6 | |
规划六路 | 12038 | |
规划七路 | 36383 | |
规划东一街 | 28816 | 新增10181平方米 |
西二街 | 36238.4 | |
开发大道 | 285997 | |
沈盘线(蒲杨街-开发大道) | 38000 | |
西环街 | 79641 | 新增28100平方米 |
环保A园 | 162943 | |
泵阀园 | 106430 | 2021.10.18整理 |
总计 | 1030**3.8 | |
4、2022年辽中区绿化养护总面积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老城区绿地面积 | ****** | ㎡ | 不包括北五路两侧13110平,北四路绿地面积减少。 |
2 | 新城区绿地面积 | 879945 | ㎡ | 蒲安街绿地面积增加,蒲杨街东大地绿地面积减少。 |
3 | 近海经济区 | 1030**3.8 | ㎡ | 包括环保A园、泵阀园。 |
总计 | *******.8 | ㎡ | |
三、绿化养护服务类别
服务名称 | 序号 | 项 目 | 数量 | 单位 | 备 注 |
绿化养护服务 | 1 | 日常养护 | *******.8 | 平方米 | 日常养护包括修剪绿篱、修剪草坪、清理卫生、病虫害防治、抗旱排涝、应急处理、树木保暖、清理死树、枯枝等。按照《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和《沈阳市绿化条例》标准要求对辽中区老城区、滨水新城、近海经济区的绿地、绿化带、公共设施、树木进行绿化养护服务. |
公共设施服务 | 2 | 铺砖路面 | 320 | 平方米 | 铺砖路面破损(包含边石缺损)需要及时维修 |
3 | 长条防腐木 | 38 | 立方米 | 长条防腐木路面、立柱有破损、腐坏和缺失情况需要及时维修,更换新的防腐木 |
4 | 石板路面 | 280 | 平方米 | 石板路面破损(包含边石缺损)需要及时维修 |
5 | 木围栏底座 | 200 | 延长米 | 木围栏底座开裂、脱落需要及时维修 |
6 | 凉亭底座 | 180 | 延长米 | 公园绿地内凉亭底座有开裂、破损等危险情况需要及时维修 |
7 | 小桥栏杆 | 20 | 延长米 | 公园绿地内小桥栏杆变形及缺损需要及时维修 |
8 | 水泥排水沟 | 100 | 延长米 | 水泥排水沟有深裂缝等破损情况需要及时维修,防止漏水 |
9 | 拦车杆 | 6 | 延长米 | 拦车杆有被撞变形和缺失等破损情况需要及时维修 |
10 | 防腐木栈道 | 980 | 平方米 | 防腐木栈道表面现普遍有油漆脱落现象,需要及时翻新 |
11 | 莲花湖公园停车场 | 380 | 平方米 | 莲花湖公园原石板地面破损严重,需要换成沥青路面 |
12 | 树池换新 | 500 | 套 | 一个树池有4块边石、尺寸为1米*1米 |
13 | 树池边石维修 | 1000 | 套 | 一个树池有4块边石,树池边石有歪斜、破损等情况需要及时维修 |
树木修剪服务价格 | 14 | 树木截顶修剪 | 2500 | 株 | 园林绿化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在不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 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长势强弱进行修剪。要求树木修剪整形及时美观,与线路无交叉,标志牌、 建筑物等无遮挡,增强抗风雨能力。管辖区域内所有高大树木。 |
15 | 树木垂枝修剪 | 500 | 株 | 管辖区域内树木,主要行道树垂枝过低,影响交通、行人行走等树木。 |
16 | 树木侧枝修剪 | 500 | 株 | 管辖区域内树木,主要行道树侧枝过长影响居民生活,与线路交叉,遮挡标志牌、建筑物等树木。 |
树木移植服务 | 17 | 常绿树木移植 | 20 | 株 | 树木胸径大于20㎝ |
18 | 常绿树木移植 | 80 | 株 | 树木胸径在10-20㎝之间 |
** | 常绿树木移植 | 90 | 株 | 树木胸径小于10㎝ |
20 | 落叶乔木移植 | 300 | 株 | 树木胸径在10-20㎝之间 |
21 | 落叶乔木移植 | 110 | 株 | 树木胸径小于10㎝ |
22 | 灌木球移植 | 200 | 株 | 冠幅在80㎝至100㎝之间 |
23 | 灌木球移植 | 200 | 株 | 冠幅小于80㎝ |
24 | 绿篱、模纹移植 | 500 | 平方米 | 株高60㎝-100cm |
公益广告牌服务 | 25 | 公益广告牌制作安装 | 80 | 平方米 | 根据区政府,创卫宣传牌、绿化养护宣传牌各种标牌制作安装及时设置规范、醒目,准确无误。 |
清理小开荒服务 | 26 | 宿根花卉种子 | 80 | 斤 | 新老城区、近海经济区清理小开荒。种植宿根花卉,种籽每亩要求3-4斤,种子80斤x128元=10240元。 |
绿化养护,包括日常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维修、乔木修剪、树木移植、公益广告牌制作安装维护维修、治理小开荒种植花卉花籽、创城点位、巡查整改及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绿化养护服务要求
1、按照《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和《沈阳市绿化条例》标准要求对辽中区老城区、滨水新城、近海经济区的绿地、绿化带、公共设施、树木进行绿化养护服务。
2、道路绿地(含行道树)、公园绿地、街头绿地等,要求树木树冠完整美观,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保存率98%以上。无死树树根,无裸露地面(行道树树池需铺装无裸露)。绿地、公园景点整洁无垃圾残土。绿篱、草坪修剪整形及时、整齐美观有棱角、边缘清晰。病虫害防治:钻蛀害虫、枝干害虫、食叶害虫等有虫株率不得超过5%。病害(菌病、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病媒防治及时准确,定期检查病媒防治设施等。
3、公园绿地、道路绿地、街头绿地等公共设施维护维修,维修材料等都由中标方提供。公共设施完好率98%以上。各种标牌设置规范、醒目,准确无误,维修及时。水面干净无漂浮物。
4、园林绿化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在不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长势强弱进行修剪。要求树木修剪整形及时美观,与线路无交叉,标志牌、建筑物等无遮挡,增强抗风雨能力。
5、防寒保暖,树木每年适时浇足封冻水和萌动水、树木涂白保暖、树基培土、包裹树干、设置风障等防寒措施,以利树木完全越冬和春季萌芽。
6、根据创卫点位、检查路线、需要养护单位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养护及整改。
7、中标单位在绿化养护管理过程中,要求车辆、设备、人员队伍齐备,应该成立一支机动小组,应对极端天气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8、公园景点、绿地内的树木正常养护外,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包括养护期内新增绿地的养护及新增设施维护维修管理等。
9、完成《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和《沈阳市绿化条例》其它的绿化养护要求。
五、绿化养护扣分处罚标准
绿化养护标准适用范围 :管辖范围内所有绿地包括道路绿地(含行道树)、公园绿地、街头绿地。要求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无枯死树木,树木保存率98%,绿化带、绿篱整齐美观,边缘清晰。
(一)树木绿篱修剪整形
1、乔木修剪:不按树木修剪技术规范操作,树形破坏严重,处以单株价值5倍罚款,对不完成修剪或超出规定时间、不及时修剪的每减少一次处以5000元罚款。
2、灌木修剪:对没完成修剪任务或超出规定时间,不及时修剪的养护单位,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3、绿篱和模纹修剪:当新梢长到10cm时应进行修剪,对修剪不及时,未完成修剪任务或超出规定时间,修剪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养护单位,分别处以每延米50元(大写:伍拾元整)罚款。
(二)病虫害防治
每年4月20日前普遍做好病虫害防治。对蚧壳虫进行重点防治。达不到控制标准,病虫害防治力度不够,没有有效措施和科学的养护方法,植物保护计划人员措施不到位,每发现一处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罚款。
(三)垃圾残土清理、日常卫生
要求工作人员每日清理养护区域的环境(日常垃圾、垃圾残土清理),4月初需要彻底清理公园景点、绿地、绿化带垃圾残土,如没有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大写:贰千元整)罚款。
(四)日常抗旱、排涝、浇萌动水、封冻水、保暖工作
对不及时完成抗旱、排涝和浇水工作,或浇水质量不合格的养护单位,造成植物死亡给予单株价格2-5倍罚款,浇水每减少一次,罚款20000元。 新植树木和不耐寒的树木要采取基部培土,包裹树干,树木涂白,设置风障等防寒措施,保证其安全越冬,对不按要求采取措施的养护单位每株罚款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五)树木、绿地直观效果
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树木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无倒伏、歪斜树木,依据以上各项养护内容,依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及养护内容对养护单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养护效果差并造成损失或养护过程中抽查不合格,提出整改(口头或书面),对养护不到位、不能及时完成任务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需要整改的点位提出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终止合同履行。
(六)管辖区域内的园林公共设施
园林公共设施外观整洁,维护维修及时,无设施倒伏、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园林设施完好率98%以上。公共设施破损维修不及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每处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七)其他要求
未按合同规定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如有检查等重大活动事项,中标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其他日常养护事项按合同要求正常执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检查指出的问题,每次处罚中标方10000元;区主管局领导指出的问题,每次处罚中标方3000元;市区两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主管部门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每扣分一次处罚中标方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罚款,并立即彻底整改。
六、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2、履约地点:老城区、新城区、近海经济区包括环保A园、泵阀园
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额的80%;第二年付合同额的20%。
4、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1.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自开标时间开始后的30分钟,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