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二次招标公告

执法记录仪二次招标公告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HCZBDL2014-12-01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经第一次询价招标失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第二次询价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
1.招标编号:HCZBDL2014-12-01
2.采购项目: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参数要求

执法记录仪

30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注:投标人可选用“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所规定参数要求的产品进行投标,但不得低于所规定的参数要求。所投产品需注明型号及配置参数,所提供产品为正品、全新。
4.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08:30--12月31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5.报名地点: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经济开发区锦云路)
6.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政法业务装备经费,已到位。
7.投标人报名及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报名函上注明联系方式、所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违法违纪者,不得参与招标。并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7.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他人签署文件、洽谈合同时提供);
7.6被授权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7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
注:以上资料若提供不全或不符的,视为无效报名。
8.项目具体要求
8.1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标准及三包要求。
8.2交货: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内运至指定地点。
8.3报名方式:本次投标允许现场或以电子邮件形式的报名。
8.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5 投标人投标报名,并经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以现场领取、电子邮件或邮寄的形式发放。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递交,并出席询价会议。
8.6未尽事宜请以项目项目询价文件为准。
9.投标保证金
9.1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由投标人自行密封完好带至询价会议现场提交。
9.3询价会议结束后现场无息退还未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人。
10.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文件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138*****015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经济开发区锦云路(西屏小区7幢)
联系电话:135*****993****-*******
传真:****-******* 邮箱:hczbdl@163.com
联 系 人:金小燕

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用户及招标方对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考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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