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消防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消防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消防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2022-07-26 16:00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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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消防维修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特邀请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消防设施工程)参加报价(具体定点单位名单详见桂财采〔2021〕18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消防维修项目

二、项目预算

14.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服务需求

(一)对我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与防火门系统、通风排烟阻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安全系统损坏或失效的设施进行维修。(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

(二)成交供应商需自备检测的设备、材料及安全设施等必备工具。

(三)成交供应商需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确保达到消防安全检测要求。

(四)成交商需向我站提供更换的相关设施的产品合格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

1、服务地点:在广西南宁市蓉茉大道80号和苏圩镇。

2、服务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消防维修。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责任阶段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4、资格要求:非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消防设施工程)参加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记录(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须盖公章,请根据但不限于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提交报价书)。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于2022年8月3日9时0分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冠洲,联系电话: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2年7月26日

关联文件: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消防维修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特邀请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消防设施工程)参加报价(具体定点单位名单详见桂财采〔2021〕18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消防维修项目

二、项目预算

14.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服务需求

(一)对我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与防火门系统、通风排烟阻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安全系统损坏或失效的设施进行维修。(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

(二)成交供应商需自备检测的设备、材料及安全设施等必备工具。

(三)成交供应商需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确保达到消防安全检测要求。

(四)成交商需向我站提供更换的相关设施的产品合格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

1、服务地点:在广西南宁市蓉茉大道80号和苏圩镇。

2、服务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消防维修。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责任阶段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4、资格要求:非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消防设施工程)参加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记录(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须盖公章,请根据但不限于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提交报价书)。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于2022年8月3日9时0分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冠洲,联系电话: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2年7月26日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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