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2021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绩效自评

我省完成2021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绩效自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要求,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完成了2021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并通过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组织的复核。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2021年度,财政部共安排我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2760万元,我省及时分解下达到安庆、芜湖、滁州、马鞍山、宣城、铜陵、合肥等7个市19个县(市、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经统计分析,我省2021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率为91.42%。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和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50个,农村居民受益人数近2.6万人。通过以上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三峡移民安置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了三峡移民安稳致富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绩效自评结论。对照《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84号)、《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51号),我省2021年度转移支付地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分配合规、及时足额到位、使用管理较规范,较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对人、自然和资源等产生了良好的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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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绩效 支付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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