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抗旱应急打井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编号:441540-2022-00190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抗旱应急打井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编号:441540-2022-00190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抗旱应急打井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6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抗旱应急打井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3,048.3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抗旱应急打井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13,048.3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抗旱应急打井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13,048.3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内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抗旱应急打井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抗旱应急打井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 投标 (响应)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 1名,提供岗位证;安全员1 名提供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C证) ;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 并提供近1个月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时间: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6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22年08月06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名称: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地址: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660-*******
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660-********
项目联系人:红海湾采购中心
电话:0660-********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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