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精神病医院进口产品采购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凉山州精神病医院进口产品采购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4年 12 月 15 日

采购人

(盖章)

凉山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李俊如

州第一人民医院

副主任技师

临床检验

杨丽萍

州第二人民医院

副主任技师

临床检验

周建明

州第二人民医院

副主任技师

临床检验

李华

州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技师

临床检验

郝萍

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

专业律师

法律

专家组论证意见

1.对于州级精神病医院及州精神卫生中心来讲,要求设备技术先进,结果稳定,故障率低而有效使用寿命长的产品。

2.州精神卫生中心,兼具对全州精神卫生疾病的诊断、治疗、指导职能。良好的设备才能提供可靠的检验数据为临床医生诊断疾病和评估预后提供重3.因病人属精神疾患,医患之间沟通存在障碍,需用优质设备提供技术保障。

综上所述,医疗行为和医疗质量关系着关广大患者的生命与健康,见于医院的特殊性,为了保障医疗单位的医疗安全,以及精神卫生中心的职能,建议采购技术先进、有质量保证、有完善售后服务的进口产品。

要的依据,从而有效地保证其医疗质量,有效地避免医疗风险。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1

其他事项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4年12 月 26 日--- 2014 年 12 月30 日),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人:朱笃奎 电话:136*****832

审核财政部门 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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