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农〔2022〕484号

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各区(育才生态区)产业发展实际,我局制定了《三亚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安排专人负责,积极配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三亚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雯颖,电话:********)



附件

三亚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2022年三亚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紧密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持续抓好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培训与教育并举,引进培育与就地培养并重,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柯用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邢精华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 :蒲德珠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张怀良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商 鸣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育俊 吉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吉家佩 海棠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岱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由蒲德珠科长兼任主任,具体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育工作的统筹力度。

各区(育才生态区)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属地(含居)的产业调查研究、培育宣传发动、筛选培育对象、把好培育对象资格、监督培育过程和后续跟踪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为重点,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2022年我市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9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员120人;专业生产型人员30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70人。具体培育任务安排见附件1。

四、培训类型

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培育规范》执行,重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和小农户培训。培训主要任务如下:

(一)经营管理型。

1.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遴选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和产业规模,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骨干开展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示范带动农民发展能力的作用。

2.开展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重点面向返乡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帮助其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厚植知农爱农情怀,更好地融入乡村和农业产业。

(二)专业生产型。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小农户和具有劳动能力、技术需求的脱贫户开展专业生产型培训,加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助力增收致富。帮助他们掌握专业知识技能,依靠技能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增收致富。

(三)技能服务型。面向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提升培育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应用知识和能力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选准培训对象,开展精准培训

1.做好需求调研。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需求调研,摸清区域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提高培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选准培训对象。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精准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对象;以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后继者为重点人群,精准遴选农村创业者培养对象;针对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重点人群培育需求,精准遴选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围绕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等,将长期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操作以及信息电商、调解仲裁等培训需求,精准遴选种养加销能手、专业农机手、乡村事业促进者培训对象等,分类组建专题培训班。加强与产业发展、农机化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人居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人才培养需求。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3.优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有农业培训资质,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培育机构在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安排师资和选用教材,授课教师从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训机构。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度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度培训任务。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二)创新培训方法,聚焦质量提升

1.优化课程设置。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必须包括2022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药化肥减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储藏营销、农业经营管理、电子商务技能、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程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课程。要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2.创新培育方式。鼓励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育方式。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育。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过程

1.规范开展培训。实行开班备案制。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围绕本年度工作实施重点和专项行动,指导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反映组织领导、教学计划、培训形式、课程设置、授课教师、教材选择、班级日常管理、考试考核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机构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上报开班计划,由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开班,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强化过程监管。抓好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在线完成组班,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培训学员考勤制度、培训过程监管制度(培训机构每堂课拍摄上课图片和小视频发到微信监管群)、满意度评价制度(信息管理系统评价)。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全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考核评价。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过程性评价,对理论教学结果开展结果性考核,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进行实践技能考评。各项考核评价均达到合格方可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2.培育档案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并保管好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后续指导服务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

3.强化延伸服务。培训机构要制定后续跟踪服务方案,指定本单位或聘任的技术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员,帮助参训学员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加强农民融资担保、电商运营等咨询服务,帮助参训学员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学习。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

(四)做好验收总结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及时做好总结,向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相关总结材料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六、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2022年我市农民培训补助标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2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1200元/人。具体资金安排见附件2。

(二)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三)资金支付。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加快培育工作进度,在培训机构与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培训委托协议书生效且开展培训后,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向培训机构拨付50%的培训资金,完成培训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按审计结果拨付剩余项目资金。

(四)强化监管使用。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监管力度,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培训进度,确保使用效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务必高度重视,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协助市农业农村局解决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实现每个培训班线上评价满意度达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线上可查,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三)加强宣传总结。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讲好高素质农民成才成长成就故事。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附件1.三亚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2.三亚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安排表

附件3.农民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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