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新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HYYL-2022-090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新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HYYL-2022-090

项目概况

2022年新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YL-2022-090

项目名称:2022年新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新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全自动菌落计数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程控定量封口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交付使用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2年1月-2022年6月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至少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截图证明,自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2022年1月-2022年6月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至少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自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不接受公证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133*****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

联系方式:186*****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娟

电 话:186*****0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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