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滨海花园九期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招标公告
南沙滨海花园九期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招标公告
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需要对南沙滨海花园九期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要:
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拟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丰田生活区东侧新建南沙滨海花园九期项目。南沙滨海花园九期规划总用地20741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715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44460平方米,容积率1.79,建筑密度18.2%,绿地率30.1 %,居住户数3105户,居住人口约9936人。拟建成具有风格简约时尚的中高档刚需楼盘。
二、建设单位: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初稿编写:进行项目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补偿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电话:134*****500;联系人:李小姐。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91号,邮箱:fengdanfeng@126.com, 网址:http://www.geeein.com.cn,电话:***-********,传真:***-********,联系人:冯工。
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