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会议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会议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宸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会议室改造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会议室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NXGYSWJ-2021-010

三.采购项目及概况

3.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元)

1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会议室改造项目

主要对会议室进行改造升级,将投影和原60寸电视更换为LED显示屏和90寸电视;并对会议室主席台区域进行改造,重新铺设原有主席台地台、重新设计装饰背景墙、主席台区域重新吊顶;会议室所有顶面刮腻子、打磨、喷漆;会议室灯具全部升级改造,将日光灯全部更换为LED平板灯;满足设备升级改造后会议室所需的强弱电改造及配电柜、插座等设备安装。(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00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1.5、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宸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利民路216#三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2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30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宸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利民路216#三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限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固原市税务局子网站)(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西路与东海街交汇处附近西

联系人:王召郡

电 话:0954-*******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宸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利民路216#三楼

联系人:王婷婷

电 话:151*****794

宁夏宸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议室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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