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某招待所副食“阳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保定某招待所副食“阳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保定某招待所副食“阳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某招待所副食“阳光采购”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某部招待所,建设资金来自本级统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保定某部招待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供货地点:保定市区范围,具体地点以甲方要求为准。 供货周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20日。
??2.2招标范围:确定为招标人供应副食品的供应商,副食品共分畜肉类、禽肉蛋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豆制品类、调料类、饮品类8个品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非外资独资或控股;2.截止2022年1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含);3.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资金和财务状况良好;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是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相应种类的副食品;5.保定市主城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或仓储场地(冷藏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含),仓储场地卫生干净整洁、专用设备配套、库存物资与经营项目一致、存有合理的对应副食品库存;6.具有专业配送车辆(保温/冷藏车等厢式货车)和相关证明资料,能够为部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配送车辆不少于2台(含);7.具有稳定可靠的进货渠道;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副食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招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近3年内列入事企业单位、部队、院校等征信黑名单的;近3年内企业主管以上人员列入失信名单的;10.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7至2022-08-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内外景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 5.仓储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内外景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仓储场地(冷藏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含)); 6.拟用于本项目配送的车辆(2台及以上)和人员证明材料,配送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体现所有权(或租赁关系)证明、车辆前侧、后侧、斜45°彩色照片,配送人员提供身份证、健康证。 注:1.报名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另外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套留我部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初审合格后,甲方统一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通知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24 09:30 ,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某部招待所

招标代理机构:保定某部招待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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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
电话:

0312-*******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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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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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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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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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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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阳光采购 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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