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某招待所副食“阳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保定某招待所副食“阳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保定某招待所副食“阳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某招待所副食“阳光采购”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某部招待所,建设资金来自本级统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保定某部招待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供货地点:保定市区范围,具体地点以甲方要求为准。 供货周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7至2022-08-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内外景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 5.仓储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内外景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仓储场地(冷藏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含)); 6.拟用于本项目配送的车辆(2台及以上)和人员证明材料,配送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体现所有权(或租赁关系)证明、车辆前侧、后侧、斜45°彩色照片,配送人员提供身份证、健康证。 注:1.报名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另外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套留我部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初审合格后,甲方统一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通知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24 09:30 ,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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