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招募空公联运平台企业的公告-2022年07月27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招募空公联运平台企业的公告-2022年07月27

为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成都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扶持政策》(以下简称“货运政策”)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使货代企业能够通过“委托申请方式”申报空公联运省外集货费用奖励。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拟建立“空公联运平台”,面向社会招募第二批入驻平台的公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向货代企业(货主企业)提供便捷的空公联运服务及货量认定服务。现将平台企业工作要求及招募评选安排公告如下,欢迎广大运输企业踊跃报名参加。我公司将从参评企业中甄选不低于5家企业入驻平台。

一、空公联运平台企业工作要求

配合机场完成《成都空公联运平台企业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作为货运政策所述“空公联运平台企业”,为其服务的货代企业提供通过“委托申请方式”申请空公联运省外集货费用奖励的选择。(即服务对象可自愿选择是否委托空公联运平台企业申请货运政策中的空公联运奖励),协助自愿委托企业申领货运政策中“对货代企业采用空公联运方式将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外国际货物通过成都机场进出港给予空公联运集货费用的奖励”相关奖励金。根据审计单位指导完善运输流程闭环管理,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奖励申领数据的审查工作。

二、“空公联运平台”企业评选标准

见附件6

三、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公开评选的方式,由机场方代表以单数组成评审组与参评企业进行一对一评选。

(一)评选纪律

1.评审组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进行。

2.整个评选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信誉的原则, 杜绝行贿受贿、营私舞弊等不正当竞争。

3.在评选过程中, 如果参评企业试图向评审组织机构、评审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压力, 影响评选工作, 都将会导致参评资格被取消。

4.评选期间, 评审组成员不准向参评方泄漏评审情况, 如有发生, 将追究其责任。

5.在评选过程中, 参评小组成员应仔细阅读参评文件, 对每一个参评企业的参评文件作出合理的评估, 评审组成员不得单独与参评企业接触。

(二)评选程序

1.时间及参会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线上形式(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连线主会场),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如报名企业较多,会议结束日期可延后。

2.测试及抽签

8月10日15:00,我公司将进行设备连线测试。报名成功的参评企业均可进入线上会议室(腾讯会议号随报名成功确认邮件发出)与我公司连线,对音响效果进行测试(测试期间请勿使用参评材料进行屏幕分享,因为该会议室是测试专用会议室,所有参评企业均可自由出入)。如无测试需求,也可不参加此环节。

8月10日16:00,我公司将举行线上抽签(腾讯会议号与设备测试会议号相同),请参评企业准时参加,以确认次日发言序号。

3.参评文件展示及讲解

参评会议期间,参评企业按照抽签的发言序号进入已预约的线上会议室参与评选。参评企业首先向评审组告知参评材料密码,由评审组当场打开材料确认并查看;同时评审组验证各参评企业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参评企业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参评文件不符的、参评文件未按要求组织,加盖公章的,评审组有权拒绝该参评企业参加本次评选。参评企业通过“屏幕共享”方式,对参评材料进行展示讲解。讲解时需按照《成都空公联运平台企业评分标准》(附件6)的顺序逐项进行。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打分,并可就参评材料中的内容提问,要求参评企业进行解答。参评期间,参评人应做好准备通过屏幕共享方式对本公司物流系统、车辆定位系统等进行现场展示(如提前打开相关网页、加载内容等)。评选过程中,评选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选有关的其他参评企业的技术资料等信息。

4.评分

参评企业评选结束后,评审组成员按照参评企业的资格审查、需求的满足情况、商务及技术内容进行评分,并在评分表格上签字确认。

5.确定中选参评企业

评审组按照评分表的综合得分,确定中选参评企业。并经评审组成员签字确认。

6.公示

中选参评企业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未中选企业我公司不再单独通知。

7.发布中选通知书

确定中选参评企业后,项目经办人向参评企业发布中选通知书(见附件11)。

(四)评选报名

参评企业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9日17:00止填写附件8《评选报名申请表》后发送盖章扫描件至指定邮箱(收到机场方回复的才可视为报名成功)。

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联系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机场方视为参评企业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评企业负责。

(五)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省机场集团办公楼B602

联系人:郭女士、魏女士

联系电话:028-****************

邮箱:*********@qq.com、vivian_ctu@163.com

(六)递交参评文件

要求见附件10。注: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四、其它事项

1.本次评选是机场根据《加快推进成都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扶持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组织的第二次“空公联运平台企业”评选,未来根据市场需求,机场将组织多次评选活动,甄选更多优秀企业,服务于成都航空货运市场。

2.中选企业将与机场签订协议,确定服务细节。如由于该中选企业的原因,造成集货奖励金申请企业未申领到或少申领奖励金,该中选企业应承担申请企业的相关损失;如在中选企业在奖励金数据申报工作中存在伪造数据、欺瞒审计单位、假冒其它企业申领奖励金等不诚信行为,经查实,机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并终止合作协议。中选企业如接受其关联方企业委托,承运关联方企业货物,则审计单位可根据审计需要加强关联业务审查。

2.中选企业具备面向广大货运代理人提供以成都为集散枢纽的航空货物[始发地或目的地为四川省行政区以外区域国际(地区)航空货物,以下简称“省外货”]公路运输服务的能力,自主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包括将国际(地区)货物从四川省行政区以外集运至成都空运出境或将成都进境货物运至四川省行政区外)。该自主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与机场方无任何责任关系。

3.如中选企业无法按照《加快推进成都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扶持政策》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提供空公联运服务,或无法根据机场指导完善运输流程闭环管理、配合完成奖励申领数据审查工作。则机场可以根据本次评选分数,对参评单位进行顺序递补。

4.本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此公告。

附件:

1.【成都空公联运平台企业工作方案】

2.【成都空公联运平台企业工作方案附表1】

【成都空公联运平台企业工作方案附表2】

3.【关于参评资格的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评选报名申请表】

6.【成都空公联运平台企业评分标准】

7.【在成都稳定运营的国际全货(及客改货)航线的航司】

8.【2021年全球航空货运量前30名货运代理人(《Transport Topics》排名数据)】

9.【2020年中国国际货代物流空运业务总收入前30名企业(CIFA排名数据)】

10.【参评文件要求】

11.【中选通知书】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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