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檀江乡清风亭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大祥区檀江乡清风亭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 (万元) | 备注 |
大祥区檀江乡 清风亭村等三 个村土地整治 项目 | 第一标段 | 清风亭村 | 110.22 | 公开 |
第二标段 | 澄水村 | 122.95 | 公开 | |
第三标段 | 和平村 | 80.60 | 公开 |
备注:此合理价为工程施工费和设备购置费的总和,最终资金预算合同综合单价及总价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
2.8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必须是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临时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上岗证,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按照湘土整发[2014]26号文件,上年度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年度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6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26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湖南省土地整治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7根据湘土整发[2014]26号文件的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8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9投标单位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能够提供为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保证及时进场施工。
3.10、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3.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因本项目地处山区,施工条件恶劣,为确保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报名前进行现场踏勘,并由当地村委会出具踏勘证明。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25 日至2014年12月29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邵阳市西湖路91号(一设计院六楼);
4.3报名要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⑴本人二代身份证,⑵法人证明书,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有效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并注明标段号),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⑸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⑻拟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培训证》,⑼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⑽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和五大员身份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⑾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⒀法人承诺函(见附件一), 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提供网上查询密码 ),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的资料一致,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投标无效。
4.4省外企业应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本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
4.5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于2015年1月9 日16:00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邵阳市大祥区土地整治项目+标段号”。如果没注明是“邵阳市大祥区土地整治项目+标段号”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6、投标开标要求: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大祥分局
联系人:粱先生 电话: 136*****6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邵阳市西湖路91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52*****679 传 真:****-*******
2014 年 12 月25 日 附件一: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第 标段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大祥区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大祥分局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内积极配合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我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保证进场施工。 五、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 日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