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收费大棚膜结构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收费大棚膜结构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收费大棚膜结构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收费大棚膜结构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所管辖的蔡宅站、怀鲁站、东阳站、义乌东站、徐村站、义亭站、傅村站7个收费站的收费大棚采用的是膜结构,于2005年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截止到目前为止使用已超15年,膜结构使用寿命到期,现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整改。本项目需要对原有膜结构进行拆除更换,对大棚钢结构进行除锈处理,对整个大棚钢结构进行油漆,施工期间不能对收费站进行关闭,不能影响正常的车辆通行,施工路段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施工地点分布在东阳至金华约70公里的高速公路沿线7个收费站,具有线长、点散的施工特点。收费大棚结构有4种规格,怀鲁、义亭站大棚为6车道A型结构样式;蔡宅站大棚为6车道B型膜结构样式;傅村、徐村收费大棚为8车C型道膜结构样式;东阳、义乌东收费大棚为10车道B型膜结构样式。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消除收费站收费大棚膜结构老化导致的安全隐患,使其符合规范要求,提高收费大棚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给现场人员的人生安全及设备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477万元。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收费大棚膜结构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内容包括:对蔡宅站、怀鲁站、东阳站、义乌东站、徐村站、义亭站、傅村站7个收费站的收费大棚膜布进行更换。需要对原有膜结构进行拆除更换;对大棚钢结构进行检测、除锈处理;对大棚钢结构重新进行油漆。完成对施工预算编制以及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收费大棚结构有4种规格,怀鲁、义亭站大棚为6车道A型结构样式;蔡宅站大棚为6车道B型膜结构样式;傅村、徐村收费大棚为8车道C型膜结构样式;东阳、义乌东收费大棚为10车道B型膜结构样式。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付款之日起计算。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施工项目或单个合同2000平方及以上屋面膜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制件,如合同上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者项目类型的,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8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以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工作手机号码) ;CA数字证书技术服务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8月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8月6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529)。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当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金华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甬金高速公路傅村收费站
联 系 人:骆先生
电话:05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楼
联 系 人:向女士
电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包女士
电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包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向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2年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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