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钢结构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豫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DZBSG-2014-978

豫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总建筑面积5063.792㎡,其中轻钢厂房2862.056㎡,附房(办公楼)828.636㎡。实验楼1373.1㎡。

2、结构类型:厂房为轻钢结构一层,附房(办公楼)为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实验楼为框架结构地上二层。

3、招 标 范 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豫新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6、工 期 要 求:轻钢厂房及附房120日历天,实验室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应依照新建【2014】285号文件(www.xxgcjs.com)于开标前到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核验。

6、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12 月 25 日至2014年 12 月 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新乡市中原路9号)

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一套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图纸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1 月 14 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豫新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七、监督部门:

豫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审计监察部:周斌(部长) 电话:*******


招 标 人:豫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1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2014年12月 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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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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