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建设一期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建设一期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招标需求适用于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浏经水司”)智慧水务建设一期项目,本招标需求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标需求提出了对本项目需求的广度、深度和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是供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之用。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需求提供详细、完整的解决方案。

本招标需求中的业务功能描述为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主要需求,中标人在后续建设中以此为基础进行详细调研后,完成相关实施。

二、相关标准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信部颁布的标准及省市地方标准。所用的标准必须是最新已执行版本,如果这些标准的内容有矛盾时,应按照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标准或条款执行。以下是本项目重要的建设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0]530号);

(2)《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21]493号);

(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8号);

(5)《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6)《智慧长沙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0)》(长政办函〔2017〕11号);

(7)《浏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1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8)《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总体规划(2021年-2025年)》;

(9)《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可行性研究(2021年-2025年)》;

(10)《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20号;

(11)《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资料编制指南》;

(1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019);

(13)《城市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6;

(14)《湖南省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建库与共享交换技术规程》。

(15)《智慧金阳“十四五”专项规划》

三、技术规格

1.总体建设原则

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期项目的总体建设原则如下:

(一)标准化原则。为实现浏经水司各部门、下属单位间信息共享、数据交换、业务协同的功能,在智慧水务建设过程中,必须把标准统一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推动(即遵循统一的基础类标准、数据类标准、技术类标准、管理类规范),形成标准统一的业务集成和数据交换体系;

(二)可行性原则。浏经水司智慧水务建设要充分考虑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工作基础,基于浏经水司下辖各单位现有系统的状况,统筹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在避免重复建设的同时,确保项目建设方案可落地实施;

(三)实用性原则。浏经水司智慧水务应采用安全、可靠、适度先进的技术,以满足当前现实需求急迫的业务为第一要务,达到实用价值高、应用效益好的效果;

(四)可扩展性原则。在满足当前已知业务需求的情况下,浏经水司智慧水务信息化系统在技术上应釆用开放式体系架构,且其处理能力和性能指标适度超前。使浏经水司智慧水务信息化系统具备较强动态适应性的主要目的在于延长业务生命周期及提供未来新业务快速部署的能力;

(五)安全性原则。智慧水务建设在带来信息共享、服务更加高效的同时,由于信息的大面积传播、相关系统网络边界扩大,网络攻击、隐私泄露等风险随之激增,因此浏经水司智慧水务信息化建设要坚守风险意识,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公民隐私,确保在新的管理模式下数据和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2.系统总体架构要求

紧紧围绕“数据驱动生产提效,数据驱动业务协同,数据驱动管理创新,数据驱动服务升级”的核心理念,形成“1155” 架构,即1个基础底座、1个水务大脑、5个应用管理平台、5大IT治理标准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运维管理体系、运营支撑体系和指标评估体系),如下图所示。

3.系统技术架构要求

基于统一基础支撑平台,用业务模块化、接口标准化的逻辑封装,形成业务组件,并作为逻辑实现和业务复用的基本单元,沉淀封装、分层复用,以满足业务功能灵活调整、服务封装复用的需求。

系统基于浏经水司统一的数据中心部署,统一技术架构,统一数据资产管理。促进生产、供水管网、营收和内控等方面的数据流通,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运用,实现“一次录入、大家共用”和“一个数据用到底”。

基于数据中台技术,将公司所需数据进行全面融合,具备数据汇集、数据抽取、数据加工、数据监控、数据共享等工具配置;凭借强大的大数据处理能力,打通“从数据到模型,从模型到场景化应用”的流程,推动指标考核落地,实现基于角色分权限的一张图展示,并为后续数据场景化智慧和AI应用夯实基础。

4.系统主要性能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并发响应能力,正常情况下100个用户并发访问时,查询统计类根据业务复杂程度,简单查询统计应不超过3S,50万条数据查询和统计应不超过8S;

(二)在非业务高峰期间,应用系统平均响应时间要求如下:

业务处理类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3S;

业务高峰期间,应用系统平均响应时间要求不超过非业务高峰期间平均响应时间的1.5 倍;

并发数设计支持30%冗余,保证系统在业务高峰期间稳定运行。

(三)系统应支持3 年内年增长20%的处理能力的扩展要求。

(四)主要服务器忙时CPU 占用率<50%。

(五)系统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稳定性及对用户误操作的容错功能,保证在正常情况下系统能保持长时间无故障运行。对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的系统故障,提供各种故障处理恢复机制,使系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运行,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保证网络畅通,7×24 小时无阻碍运行,保证网络传输信息安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中标人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采购人智慧水务项目的IT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开发、测试、整体上线及项目初步验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第三方测评工作以及项目竣工验收。

五、服务标准

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自最终验收之日起(以最后验收的业务系统为准)不计维护费用,同时投标人必须承诺:

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和技术支持,包括各种软件系统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在维护期,须通过电话提供解决方案,或者利用远程维护方式解决问题。排除故障。

六、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由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小组由招标人相关部门人员和中标的投标人共同组成,负责整体的项目验收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验收方案。

本项目验收采取“分步验收”的方式进行,当中标的投标人完成单个业务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测试后,验收小组即可对该系统进行验收。

1.验收标准

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甲方最后确认的《客户需求分析报告》中相应的要求及在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变更标准为最终验收标准。

2.验收准备

验收前,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准备相关验收材料。

3.验收流程

验收正式开始时,中标的投标人应提交验收材料,验收小组首先须对验收资料进行评审,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正确;其次,中标的投标人须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汇报及系统演示,验收小组根据汇报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实施过程是否符合规范、项目是否达到各项指标、技术文档是否齐全、系统使用人员是否操作熟练等;

4.验收处理

招标人对项目验收不予合格的,应当明确不予合格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整改完毕且复验合格后将本项目货物交给招标人使用,完成日期以通过复验日期为准。

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须形成相应的验收意见,中标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招标人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成果移交

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提交各类验收成果。

七、其他要求

采用分项进度付款方式。
1.装饰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该项验收报告,凭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装修装饰项货款的8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清该项货款的20%。
2.管网物探及数据化:整体探测工作结束后并且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该项验收报告,凭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供水管网勘测项货款的50%;乙方完成整体普查数据入库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该项货款的3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清该项货款的20%。
3.硬件:货到后开箱验收合格,凭验收报告,凭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硬件货款的50%;安装、调试后,设备运行稳定,甲方支付该项货款的3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货款的15%;剩余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
4.软件:开发完成并提交上线试运行后,凭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软件开发费用的50%,本项初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软件开发费的3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软件开发费的15%;剩余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
5.标准规范建设:提交标准规范成果并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该项货款的8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货款的20%;
6. 供水管网优化设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该项验收报告,凭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本项货款的8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清该项货款的20%。
7.第三方测评: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该项货款的100%。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水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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