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经济开发区段屏淮路改造工程(市政分项)等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高邮经济开发区段屏淮路改造工程(市政分项)等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受高邮市审计局的委托,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就高邮市高邮经济开发区段屏淮路改造工程(市政分项)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高邮经济开发区段屏淮路改造工程(市政分项)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 17 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TH-G-*******
2、项目名称:高邮经济开发区段屏淮路改造工程(市政分项)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3、预算金额:120万元
4、采购需求: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招标。其中,包含6个子项目,即:
子项目A:高邮经济开发区段屏淮路改造工程(市政分项),报审价约*****万元;
子项目B:高邮城南新区中心大道提档升级工程,报审价约*****万元;
子项目C:高邮市红旗河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报审价约*****万元;
子项目D:高邮市高邮镇智能化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报审价约*****万元;
子项目E:高邮市城市一水厂迁址新建项目——配套管网工程,报审价约9414万元;
子项目F:高邮市高邮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报审价约6302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应根据子项目的特点,综合考虑进行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报价等因素),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子项目,最终按总得分高低分别中子项目 A、B、C、D、E、F。
5、合同履行期限:子项目A为150天,子项目B为150天,子项目C为150天,子项目D为150天,子项目E为90天,子项目F为90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本项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开标。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2年4月-2022年6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造价师资格(提供一级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 年 7 月 28 日至2022 年 8 月 3日。
2、方式: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售价:500元,投标签到时交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标室(高邮市文游南路(御花园)333-36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扫描并于2022 年 8 月 15 日 17:00前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原件在开标时现场单独交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因供应商填写有误或未按时发送,其相应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活动严格执行邮财购〔2022〕78 号文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邮市审计局
联系人:张龙祥
联系方式:158*****97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谢立元
联系方式:133*****995
八、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零元整。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7月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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