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自建机楼物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15-2016年自建机楼物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关于“深圳移动2015-2016年自建机楼物业服务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公告暨重新组织招标公告

深圳移动2015-2016年自建机楼物业服务项目于2014年12月17日开标及评标,共有三家投标人。由于到投标单位资格初审阶段,一家投标人的资格初审未通过,导致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不符合规范要求,明显缺乏竞争,故本项目否决所有投标文件。现招标人宣布深圳移动2015-2016年自建机楼物业服务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并重新组织第二次公开招标。

现发布深圳移动2015-2016年自建机楼物业服务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公告,如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移动2015-2016年自建机楼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W-SZ-********)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含税上限金额约为179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供应商需负责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对甲方自有物业进行管理,包括南科、西丽、坂田、宝城、龙岗、宝观一期及宝观二期自建机楼物业。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合作单位,获得与甲方开展合作资格,成为合作伙伴。本项目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

服务内容包含:日常清洁(含消杀)、绿化养护、日常物业维修及保养、物业机电设施日常运行操作、维护以及物业消防设施维护等。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港澳台);

3.2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有资质要求,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招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3.4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以上(含300万,其它币种按照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3.5投标人于2012年11月1日前成立,且为有效营业执照;

3.6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上一年度(2013年)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3.8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9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10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方能进入评分环节,不满足则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17时30分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es.b2b.10086.cn,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投标人请直接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陆账号后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注:招标人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审核)。

4.2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b2b.10086.cn)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2.1投标人应按系统要求完善单位信息,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材料。招标方在报名阶段将对投标人上传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本项目要求对投标人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核:

(1)营业执照(需盖投标人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需盖投标人公章)、地税登记证(若有)(需盖投标人公章);注: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加盖税务机关印章认证的税务资质证明文件(一般为“企业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种认定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上一年度(2013年)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需盖投标人公章);

(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

(6)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需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二)。

(7)供应商使用须知(需签名)(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三);投标人须通过报名审核方才视作完成第一阶段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审核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8*****640

4.2.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的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提取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2.3成功报名的认定条件:

投标人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1)投标人根据报名参与项目,按本公告第4.2.1条款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投标人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入“招标采购”-“投标管理”-“获取标书”-“文件购买”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已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银行电汇:在2014年12月26日17时30分前将汇款凭证(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8条。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代理编号及用途。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需备注支付人姓名)发送至138*****640@139.com;

b)现金支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期间,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嘉洲豪园B2栋503室以现金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5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来款。

(5)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投标人已完成购买,此时投标人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此时投标人方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6)未在2014年12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招标文件在第一部分提供《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须认真阅读。

4.3投标人需办理电子钥匙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电子钥匙在初次报名成功后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申请办理(联系方式见第4.4条款)。已办理电子钥匙的投标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电子钥匙的,需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钥匙导致其投标受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投标人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58*****688转36727、36728、36730、36735、36982、36983、36984、36985、36986、36987,联系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服务监督电话:158*****688转36870。(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各省/直辖市现场办理CA证书地址:详见http://help.bjca.org.cn/chinamobile/map.html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13日09时30分00秒,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3楼A4会议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es.b2b.10086.cn)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系统界面截图与异常说明),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否决其投标,并保留追究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投标人也须保留成功上传的系统界面截图,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证明,以防止在开标时系统上没有文件、无法证明投标文件是否已成功上传。如果在开标时系统上显示没有投标文件,而投标人无法提供成功上传证明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系统成功上传截图示例请见招标公告附件四。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当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3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开标解密异常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建议各投标人提前上传经济、技术部分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质量等原因造成较大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完成,进而影响正常投标。

注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4:投标人可以通过离线投标客户端软件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3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嘉洲豪园B2栋5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640

传真:****-********

电子邮件:138*****640@139.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

账号:****************764

9.其他说明

请投标人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供应商门户”(http://www.telewiki.cn)本项目公告处下载附件。

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

点击下载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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