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改造招标公告
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改造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铁家园警务楼,第五层面积680㎡;
2、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4、工 期: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竣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2月25日至 2014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7楼7017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贰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7)拟派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8)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贰份,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报名同时资格审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7楼7017)。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联 系 人:王金山
电 话:****-*******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7楼7017室
联 系 人:崔 秀
电 话:****-*******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兹证明:
近两年内没有下列违规行为:
一、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五、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六、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为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证明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一、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五、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六、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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