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湖银采[2022]-019

  2、项目名称: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拟对本项目物资配送分为预包装、冷冻食品、豆制品类、干货、调料、鸡蛋、粮油、蔬菜、水产类、面条、大米、面粉、肉类、烤肠及其他农副产品等食品。供应商所有报价包含运费、税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具体划分如下:

分包编号分包名称
包一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预包装)
包二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冷冻食品)
包三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豆制品类)
包四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干货、调料、鸡蛋、粮油)
包五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蔬菜)
包六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水产类)
包七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面条)
包八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大米、面粉)
包九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肉类)
包十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烤肠)

  5、合同履行期限:3年,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内,供应商若出现供应质量(送货效率及产品质量等)、供应价格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 8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8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期限: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提交评标委员会按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79号

  联系人:熊志辉

  电 话:187*****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人:许莲

  电 话: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莲

  电话:0717-*******

  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大宗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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