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综合交通行业精准治理应用系统建设方案编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综合交通行业精准治理应用系统建设方案编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交通运输部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云南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昆明市城市大脑建设顶层设计总体要求,为推动北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昆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加快建设交通新基建,有效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与服务能力,市交通运输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昆明市综合交通行业精准治理应用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现按要求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工程服务,三级目录为公共工程规划,目录代码为E120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预算资金:21万元。
四、预算资金来源:
拟从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项目“昆明市公路路网数字化管理系统等3个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购买内容
(一)开展昆明市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全面调研,摸清全市综合交通治理数字化应用的现状,结合实际业务需求,按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要求编制建设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
(二)在项目实施期间,提供专业、合理的系统建设建议和技术咨询,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六、承接标准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要求:资质、人员、设备、业绩经验等须满足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服务期限:
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八、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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