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7月28日关于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的招标公告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7月28日关于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的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7月2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现将作出的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兼传真)
通讯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代家湾行政中心6号楼A317室(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环境安全科)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陇县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电建西北院陇县农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宝审服环字〔2022〕57号 | 2022年7月28日 |
作出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不予批准凤翔县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凤翔县鑫能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决定书 | 宝审服环字〔2022〕58号 | 2022年7月28日 |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7月28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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