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2022-2025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2022-2025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2022-2025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08: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2022-2025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2022-2025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2022-2025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南北向骨干线路。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全部为地下线,南起胜利南街嘉华路站,终点柳辛庄站。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分别为柳辛庄站、庄窠·铁道大学站、义堂站、建和桥站、长安公园站、北国商城站、裕华路站、槐中路站、欧韵公园站、元村站、石家庄站、塔坛站、仓丰路留村站、南位站、嘉华路站,另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运河桥主变电所一座。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东段工程分布于中心城区范围内,是3号线的中段线路。长约7.534km,共设车站7座,分别为汇通路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东二环南路站,均为地下站,另设置塔北主变电所一座。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东延伸线,经过裕华区和藁城区。线路全长约7.342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5座,分别为西仰陵站、中仰陵站、南豆站、太行南大街站、乐乡站,另设置北乐乡车辆段一处。

石家庄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称FAS系统)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控制系统和管网系统)、感温光纤系统、极早期空气采样探测系统和感温电缆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2.3.1项目范围

石家庄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属设施、设备,包含区域:2号线车站(柳辛庄站-嘉华路站,共计15座车站)及相邻区间隧道、嘉华车辆段1座、运河桥主变电所1座、北国商城站至裕华路站区间风井1座;石家庄地铁3号线车站(汇通路站-乐乡站,共计12座车站)及相邻区间隧道、北乐乡车辆段1座、塔北主变电所1座。

2.3.2具体工作内容

对石家庄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属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检、计划性检修、问题排查、故障处理、软件备份和更新、事故抢修、演练、试验验证、专项配合工作(消防检测、气瓶检测、防雷检测及内阻检测等)以及与其他相关专业(如:综合监控、BAS、暖通、给排水、变配电、低压动照专业等)的配合工作,保证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可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计划服务期

维保期限为2号线自2022年9月15日开始至2025年9月14日结束。3号线自2022年10月1日开始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维保期限相应顺延。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

3.1.2投标人应为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各项要求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单位。

3.1.3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国内公共建筑工程消防类维保项目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不体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国内公共建筑工程消防类维保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不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8日09:00至2022年8月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0311-****************

账号:131*****0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0311-********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

标签: 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维护 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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