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东方村委高家村工业集中区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东方村委高家村工业集中区

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东方村委高家村工业集中区
项目编号N0181FCZZ******产权子类型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2022-07-27挂牌截止日期2022-08-0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2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房产

标的坐落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东方村委高家村工业集中区
基本属性房产类型厂房使用期限10年,自2023年2月1日起。
租赁建筑面积约(㎡)*****.00租赁土地面积约(㎡)--
租金支付方式先付后用。首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第二年起每半年支付租金;每年2月1日、8月1日前,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下一期应付的租金。承租押金50万元
权属类型集体所有权人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东方村村民委员会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部分出租(合同到期日:2023年1月31日)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东方村工业园区位于迎宾路旁,邻近兰陵路,环境宜居,交通便利,停车方便。
其他情况1.本次出租标的的租金底价为首年租金底价 ,其中第一、二年(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每年租金底价为120万元;以后年度租金每两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
2.本次出租标的为工业园区整体打包出租,改造后用于商业运营。

3.本次出租标的必须符合环保安全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4.本次出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次出租标的交易双方不因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面积的误差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6.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元)
*****00.00(首年)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东方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周逸

联系电话:0519-********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决策文件《关于东方村2022年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案一》《东方村十二届三次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东方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备,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物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承租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租金支付至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提示账户,并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在本省市内,有园区改造成功且运营成功的案例;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起始日期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运营方案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具有竞价资格。

标的交割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www.en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1.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9日(联系后组织察看标的)。
2.地点:标的所在地。(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2-07-27 08:30:00 至 2022-08-09 17:00:00
报名手续意向竞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在挂牌起始日期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运营方案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租方联系人:周逸,联系电话:0519-********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2-08-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退还:承租方缴纳房租、承租押金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00
自由竞价时间2022-08-10 09:30:00-2022-08-10 10:30:00延时竞价周期
(秒)
60
服务费0元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吴先生
咨询电话135*****033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9日17:00止
咨询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05室
技术支持400-828-9082
其他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祝女士 05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