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医院至水电厂厂房人行道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医院至水电厂厂房人行道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至水电厂厂房人行道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室或电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
项目名称:医院至水电厂厂房人行道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21.5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院至水电厂厂房人行道改造工程(引滦局职工医院道口至水电厂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地面砖、行道树、路灯及电缆更新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并交付全部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2022年1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四)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室或电汇
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472*********,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汇款附言请注明:项目名称+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汇款后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qqb@mzba.net.cn),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柏佳辉,联系方式:022-********-801)。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室(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道风湖里15号楼
联系方式:王亚楠、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室
联系方式:柏佳辉、022-********-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佳辉
电 话:022-********-806
标签: 房人行道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