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专卖店(或酒类分公司)装修招标公告

茅台专卖店(或酒类分公司)装修招标公告

浙江省台州市惠丰工贸有限公司茅台专卖店(或酒类分公司)装修项目已纳入年度预算计划,采购单位为浙江省台州市惠丰工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本项目采购人同采购单位,负责本项目采购工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浙江省台州市惠丰工贸有限公司茅台专卖店(或酒类分公司)装修项目

1.2 采购范围:硬装&软装&集成件&广告门头&智能化&空调新风&隔墙

1.3采购内容:对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江滨路691号的第三代茅台专卖店门店进行整体装修,套内总面积约为190㎡。供应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并满足第三代茅台专卖店装修导则和《关于专卖店视频监控线路布局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硬装、软装、专卖店集成件(定制道具柜体、背景、展台等),封闭后部隔墙、广告门头、智能化、空调新风系统进行报价(含细部清单),其中集成件须按第三代茅台专卖店装修导则进行采购。详见附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1.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

1.5 本项目预算金额:130万元

1.6 本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1.7 质保期和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金为合同价的5%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资质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

2.2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100万元以上装修业务项目的业绩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服务期等信息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供应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须提供授权资格证明文件)。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需提供网页截图)。

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2响应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7月29日。(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3.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7月29日。采购人将于2022年7月2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5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五、联系方式

6.1采购人:浙江省台州市惠丰工贸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轮渡路34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909

邮箱:*********@qq.com

6.2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电话:0571-********

采购人:浙江省台州市惠丰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项目 茅台 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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