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展位特装布展服务招标公告

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展位特装布展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展位特装布展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克兰人家C区10号楼2单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CZB-FW2022-08

项目名称: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展位特装布展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展位特装布展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展馆进行设计、搭建、设备租赁及撤场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备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克兰人家C区10号楼2单元202室

方式:现场报名成功后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克兰人家C区10号楼2单元2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克兰人家C区10号楼2单元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④“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特别提示
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2、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地区商务局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7号

联系方式:187*****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亿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克兰人家C区10号楼2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151*****4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国青

电 话:151*****4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布展服务 展位特装 博览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亿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