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2022-2023年度公务车辆租赁的询价公告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2022-2023年度公务车辆租赁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因我站日常监测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且监测工作开展均有时限要求,开展监测可能受到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因此日常业务用车压力较大,而现有业务车辆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为按期完成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故需租用社会车辆2部以解决车辆不足问题。要求5座轿车两部,车辆租赁预算两部车辆费用最高不超过 8500元/月,租赁期限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

  二、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是有服务能力和提供相应服务的服务单位;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机动车必须登记在公司名下,报价文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车辆要求:

  1.车辆必须为闽D牌照自动挡车辆,公司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2.车况性能良好、车容整洁、车辆行驶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车辆自购入后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提供相关证明。

  3.车龄在5年以内,以机动车登记证登记时间为准。

  4.车辆排气量不低于1.4L,车辆外廓尺寸不得低于长4872宽1834,且后备厢容积不得小于490L。

  车辆排气量不低于1.8L,车辆外廓尺寸不得低于长4872宽1834,且后备厢容积不得小于490L。

  5.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6.要求每月提供2000元油卡(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三)车辆保险要求:

  1.车辆必须购买全险,其中三责险不低于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1万元(如报价前保险种类低于该要求,可在成交后5天内按照要求补齐保险费用)。

  (四)服务保障要求:

  1.车辆移交:租赁车辆在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逐项填写移交表,包括中标单位所供车辆的行驶证件等,车辆要求无违章,在合同签订后的3天内完成车辆移交。

  2.成交单位向提供投标车辆救援服务;负有对车辆事故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协助用户单位完成交通事故的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车辆定期保养,由中标方提供(用户通知中标方保养到期,中标方主动提供服务)。

  4.非用户方人为原因导致的车辆出现意外故障需要维修,中标方负责无偿提供维修服务,如果维修期超过1天,中标方应提供同款有效车辆供用户方代用;如果全年同一车辆产生3次以上影响安全驾驶的意外故障维修,中标方应提供同款有效的替换车辆供用户方使用。

  (五)提交材料

  1.报价表:车辆租金包含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年检费等;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租车报价表/年(单位:元)

  报价单位:

  车牌

  号码

  车辆具体型号

  里程总表数

  车辆注册日期

  车辆年租金报价(含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年检费等)

  (元)

  备注

  2.提供车辆购置价格发票原件,若无原件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排气量以登记证为准 )、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行驶里程数表截图、车辆外观、内饰、随车专用工具(千斤顶)、消防器材、车辆前后牌照等影印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车辆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车辆交付前提供无违章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车辆没有经过大修处理,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如果投标方拟提供待购的新车,投标方不需提交以上2-6项内容,需另外提交一份关于中标后1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交付符合招标要求的车辆及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上2-6项内容的相关材料的承诺书。

  (六)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由采购方原则上按照每三个月支付租赁服务费。

  三、其他要求

  1.报价为完成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2.报价文件提供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3.报价文件提供完成服务的计划及承诺等。

  4.报价文件提供报价人2019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一份)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1.询价公告号

  2.服务名称

  3.响应偏离表

  4.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5.各项服务承诺等

  6.项目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7. 上述第(五)项内容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8. 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请加盖公司印章,于2022年8月2日16:00前报送我单位。

  报价单要求密封,报价单外部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9号1号楼704,洪先生收,

  电话:0592-*******,邮编:******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2022年7月28日

  一、项目概况

  因我站日常监测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且监测工作开展均有时限要求,开展监测可能受到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因此日常业务用车压力较大,而现有业务车辆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为按期完成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故需租用社会车辆2部以解决车辆不足问题。要求5座轿车两部,车辆租赁预算两部车辆费用最高不超过 8500元/月,租赁期限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

  二、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是有服务能力和提供相应服务的服务单位;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机动车必须登记在公司名下,报价文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车辆要求:

  1.车辆必须为闽D牌照自动挡车辆,公司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2.车况性能良好、车容整洁、车辆行驶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车辆自购入后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提供相关证明。

  3.车龄在5年以内,以机动车登记证登记时间为准。

  4.车辆排气量不低于1.4L,车辆外廓尺寸不得低于长4872宽1834,且后备厢容积不得小于490L。

  车辆排气量不低于1.8L,车辆外廓尺寸不得低于长4872宽1834,且后备厢容积不得小于490L。

  5.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6.要求每月提供2000元油卡(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三)车辆保险要求:

  1.车辆必须购买全险,其中三责险不低于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1万元(如报价前保险种类低于该要求,可在成交后5天内按照要求补齐保险费用)。

  (四)服务保障要求:

  1.车辆移交:租赁车辆在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逐项填写移交表,包括中标单位所供车辆的行驶证件等,车辆要求无违章,在合同签订后的3天内完成车辆移交。

  2.成交单位向提供投标车辆救援服务;负有对车辆事故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协助用户单位完成交通事故的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车辆定期保养,由中标方提供(用户通知中标方保养到期,中标方主动提供服务)。

  4.非用户方人为原因导致的车辆出现意外故障需要维修,中标方负责无偿提供维修服务,如果维修期超过1天,中标方应提供同款有效车辆供用户方代用;如果全年同一车辆产生3次以上影响安全驾驶的意外故障维修,中标方应提供同款有效的替换车辆供用户方使用。

  (五)提交材料

  1.报价表:车辆租金包含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年检费等;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租车报价表/年(单位:元)

  报价单位:

  车牌

  号码

  车辆具体型号

  里程总表数

  车辆注册日期

  车辆年租金报价(含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年检费等)

  (元)

  备注

  2.提供车辆购置价格发票原件,若无原件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排气量以登记证为准 )、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行驶里程数表截图、车辆外观、内饰、随车专用工具(千斤顶)、消防器材、车辆前后牌照等影印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车辆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车辆交付前提供无违章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车辆没有经过大修处理,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如果投标方拟提供待购的新车,投标方不需提交以上2-6项内容,需另外提交一份关于中标后1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交付符合招标要求的车辆及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上2-6项内容的相关材料的承诺书。

  (六)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由采购方原则上按照每三个月支付租赁服务费。

  三、其他要求

  1.报价为完成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2.报价文件提供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3.报价文件提供完成服务的计划及承诺等。

  4.报价文件提供报价人2019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一份)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1.询价公告号

  2.服务名称

  3.响应偏离表

  4.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5.各项服务承诺等

  6.项目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7. 上述第(五)项内容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8. 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请加盖公司印章,于2022年8月2日16:00前报送我单位。

  报价单要求密封,报价单外部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9号1号楼704,洪先生收,

  电话:0592-*******,邮编:******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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