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2022年供地计划中商业、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中区2022年供地计划中商业、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中区2022年供地计划中商业、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我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防控建设用地土攘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沈阳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按文件要求需要对辽中区2022年供地计划中商业、商住及公共没施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二、采购范围
辖区范围内项目所需的地块。
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地块进行调整、数量增加或减少,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结算按实际完成项目数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结算。
三、技术要求
1、采样点位要求
(1)土壤采样点位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 2017年 第72号)要求,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场地外设置1个对照点。
(2)地下水采样点位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场地内如有地下水,应在疑似污染严重的区域布点,同时考虑在场地内地下水径流的下游布点。场地外设置1个对照点。
2、钻孔及采样深度要求
(1)土壤钻孔深度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论及现场情况确定深层土壤的采样深度,最大深度应直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具体需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判断。
(2)土壤样品采集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布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样品由通过CMA资质认证检测单位采集并出具检测报告。
(3)地下水样品采集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一般情况下采样深度应在监测井水面下0.5m以下,样品由通过CMA资质认证检测单位采集并出具检测报告。
3、检测指标要求
(1)土壤检测指标要求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表1中45项指标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特征因子根据地块前期调查分析结果判断。
(2)地下水检测指标要求
地下水检测指标,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确定。
4、水文地质调查要求
本次调查的非农业用地需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共计15个地块,面积1803.48亩,调查精度为1:5000,需查清地块内水文地质基本信息,开展渗水试验、抽水试验确定地块水文地质参数。
5、其他要求
(1)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地块是否符合自然资源局土地变性条件。
(2)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实地踏勘、现场调研、现场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结果满足生态环境局备案要求。
四、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单个土壤调查项目自接到任务后两个月内完成并达到通过专家评审要求。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每6个月按照已完成并且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数量进行支付;
注:已完成项目指在专家联审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协助采购人将数据输入全国土壤污染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
3、报价说明:单价报价,同时按给定数量报总价。专家评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最高限价单价:
初调地块:*****.00元/块;
详调地块:******.00元/块。
5、结算方式:结算时,按照完成数量乘以投标单价结算。
6、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按国家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单个土壤调查项目自接到任务后两个月内完成并达到通过专家评审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劳务类(凿井)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4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自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止,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城乡更新局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中心街7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邮箱地址: shzbdl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