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湿式电除尘工程招标公告

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湿式电除尘工程招标公告

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湿式电除尘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湿式电除尘工程,招标人为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保定金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湿式电除尘工程

2.2 建设地点:保定市定兴县

2.3 最高限价:38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2.6 招标范围: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相关设备等内容,且具有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2021年0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5 提供2021年0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3.6 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版复印件两套到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恕不接待:(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投标人资格证件审验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8月18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永超

电话:0312-*******

招标代理:保定金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冬

电话:130*****8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湿式电除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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