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2022年化工和钢铁等行业外部数据引入项目化工行业数据部分、钢铁行业数据部分、企业信息数据(新增)部分分别征集外部数据服务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化工和钢铁等行业外部数据引入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化工行业数据部分
本项目化工行业数据部分拟向两家意向供应商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化工行业聚酯产业链的价格指数、负荷指数、库存指数等数据。一是价格指数主要包括均价、日度价格两类数据,为支持计算公允价格,要求均价、日度价格两类数据来源于两家不同供应商。其中,均价数据主要为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长丝、短纤、聚酯瓶片等化学品的日均价格、周均价格或现货基差价格。日度价格数据主要为乙二醇日度华东大单价的低价、中间价、高价等。二是负荷指数主要包括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长丝、短纤、聚酯瓶片等化学品的工厂开工率。三是库存指数主要包括长丝、短纤库存量以及华东港口库存量等。外部数据引入周期为12个月。
(二)钢铁行业数据部分
本项目钢铁行业数据部分拟向一家意向供应商采购,采购内容包括钢铁行业调研类指标、价格类指标等。一是调研类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粗钢、普钢、生铁、模具钢、焦炭等钢铁行业主要原材料的产能、产量、库存、价格、需求以及行业景气指数、下游房地产新开工/销售面积、制造业工业增加值、汽车行业供给与需求量等指标数据。二是价格类指标数据包括不同生产企业、钢材品种、规格和材质的钢材价格数据,不限定具体生产企业及钢材类型,即以价格库整库引入。外部数据引入周期为24个月。
(三)企业信息数据(新增)部分
本项目企业信息数据(新增)部分拟向一家意向供应商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可公开的企业关联方信息、企业资质许可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以及企业处罚信息等。一是企业关联方信息包括企业集团关系、企业疑似关系、企业上下游关系等关联关系,支持多层级穿透。二是企业资质许可信息包括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如建筑业企业资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三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小微企业核查、企业实际控制人信息。四是企业处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环保处罚、海关处罚、监管处罚等情况。外部数据引入周期为12个月。
上述采购内容采用的数据服务方式包括实时查询和批量文件推送。实时查询是由行内系统发起对指定数据接口的实时查询,供应商需通过API接口即时反馈查询结果;批量文件推送是供应商定期(每日)主动推送最新数据。数据采购采取据实结算方式,计费方式、费用结算周期根据商务谈判结果确定。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或不良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
2.本项目化工行业数据部分供应商入围标准具体为:
(1)外部数据供应商必须拥有数据源的所有权或合法授权。供应商须为境内注册的企业,且有信息服务类或数据服务类等营业资格或许可。
(2)在金融同业或金融企业子公司或监管机构所属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等机构有相关产品或服务案例。
(3)拥有专有的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项目7×24小时服务支持,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在线技术支持。
(4)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以上。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3.本项目钢铁行业数据部分供应商入围标准具体为:
(1)外部数据供应商必须拥有数据源的所有权或合法授权。供应商须为境内注册的企业,且有信息服务类或数据服务类等营业资格或许可。
(2)在金融同业或金融企业子公司或监管机构所属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等机构有相关产品或服务案例。
(3)拥有专有的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项目7×24小时服务支持,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在线技术支持。
(4)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以上。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4.本项目企业信息数据(新增)部分供应商入围标准具体为:
(1)外部数据供应商必须拥有数据源的所有权或合法授权。供应商须为境内注册的企业,且取得企业征信机构备案,所提供服务须符合《数据安全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在金融同业或金融企业子公司或监管机构所属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等机构有相关产品或服务案例。
(3)拥有专有的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项目7×24小时服务支持,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在线技术支持。
(4)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以上。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提供证明相关项目实施经验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且提供的合同中必须包含具体实施的内容。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7.加盖公章的外部数据源所有权或合法授权证明。境外企业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许可证》;境内企业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登记注册相关金融信息服务内容许可证明。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8.企业信息数据(新增)部分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证明及备案证编号,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2022年化工和钢铁等行业外部数据引入项目XX部分。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先生
******** 张女士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bjczx2@hxb.com.cn
征集期: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