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招标公告
便民服务招标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便民服务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谈判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皇姑分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便民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便民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HG(J)2014-0031
3. 采购内容:免费提供20个便民服务点。要求24小时免费提供公厕、休息区、开水、wifi、加热饭、代收发包裹、送货、养老派送、代缴费(煤、水、电、话费、交通罚款、机票等)、线上网站服务平台等。服务对象为环卫工人、交警、出租车司机及普通市民。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地点:皇姑区行政区域内。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具有连锁经营的供应商;
4.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29日16:00时整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9:00-11:00、13:30-16:00)到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负责人处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电子文本,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20个在皇姑区域内服务点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以上证件需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A4幅面。
四、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的要求
1. 投标保证金:无;
2. 履约保证金:无;
3. 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五、 采购资金结算
按合同要求。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2月30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2月30日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评标办法、投标语言、现场踏勘
1.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2. 投标语言:中文
3.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皇姑分局
联系人:王芳媛
联系电话:139*****017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15楼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 ***-********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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