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投各园区绿化养护

工投各园区绿化养护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工投各园区绿化养护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各园区绿化养护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BZ*****-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打分要求中的“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得 2 分,满分 2分。”,协会颁发的劳动奖项都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2.为防止低价恶意中标,建议按人员给予测算个最低限价。

答:请投标人根据各自成本自行测算。

3.技术评分标准中,设备与设备配备情况第5点:同时配备(自持或租赁)绿篱机不少于5台、草坪机不少于5台、高枝剪不少于5台、油锯不少于2台等绿化养护设备得2分,最多得2分。草坪机有多种名称,我公司发票名为草坪修剪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4.关于工投各园区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2022BFFBZ*****)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中第2项,“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得2分,满分2分。”该荣誉设置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并不合理。请问是否可以改成“投标供应商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园林绿化类养护单位优秀荣誉”?

答:详见变更内容。

5.针对工投各园区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2022BFFBZ*****)的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得2分,满分2分。”此项评分标准设置具有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倾向。是否可以改成“投标人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养护企业荣誉”?

答:详见变更内容。

6.文件P48-49页“投标人荣誉”中“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得2分,满分2分。”上述荣誉证书设置不合理,具有一定的指向性、排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修改成:“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企业”的,得2分,满分2分。”

答:详见变更内容。

7.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绿化养护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 2 分,满分 4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问:因政府机构职能调整改革,我单位获得的养护荣誉,原官网已关闭,提供获奖荣誉证书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8.关于投标人荣誉评分第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得 2 分,满分 2 分。问:因为本项目主体工作属于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但园林行业中从未颁发过“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荣誉,可否同时提供本园林绿化行业中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养护企业”或“优秀园林绿化企业”荣誉奖项证书,是否满足得 2 分,满分 2 分的要求。

答:详见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7“投标人荣誉”中“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得2分,满分2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养护(或绿化)企业或优秀园林企业或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得2分,满分2分。”

2.原招标文件P51“

设备与设施配置情况

10分

1.投标人配备专业洒水车(非改装车)(核定载质量7吨及以上):自持1辆得2分,租赁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

2.投标人配备多功能抑尘车(非改装车)(核定载质量10吨及以上):自持1辆得2分,租赁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3.投标人配备自有专业洗扫车(非改装车):自持1辆得2分,租赁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4.投标人配备垃圾清运车(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自持1辆得2分,租赁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

现变更为“

设备与设施配置情况

10分

1.投标人配备专业洒水车(非改装车)(核定载质量5吨及以上):自持1辆得2分,租赁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

2.投标人配备多功能抑尘车(非改装车)(核定载质量4.5吨及以上):自持1辆得2分,租赁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3.投标人配备自有专业洗扫车(非改装车):自持1辆得2分,租赁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4.投标人配备垃圾清运车:自持1辆得2分,租赁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企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太和路与耀远路交叉口兴庐科技产业园8号研发楼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2年7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养护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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