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运营公路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2015年度运营公路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序号 | 管养 单位 | 路线名称 | 路面定期 检查数量 (Km车道) | 隧道定期 检查数量 (延米/座) | 桥梁定期 检查数量 (延米/座) | 长大桥梁 巡检数量 (延米/座) |
1 | 机场分公司 | 机场专用高速公路 | 164.64 | / | / | 13953.16/2 |
2 | 绕城分公司 |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 | 481.8 | / | / | 20569.04/3 |
3 | 西长分公司 | 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陕甘界 | 875.19 | 10973/10 | 15852.98/183 | 15845.92/8 |
4 | 隧道分公司 | 秦岭终南山隧道 | 85.156 | 38578/6 | 3312.254/11 | / |
5 | 西镇分公司 | 包茂高速公路西安至小河段 | 460.288 | 47049.72/102 | 21579.512/219 | 2660/2 |
6 | 安川分公司 | 包茂高速公路小河至陕川界段 | 697.636 | 116097/77 | / | 37053.74/15 |
7 | 蓝商分公司 | 福银高速公路蓝田至商洛段国道 | 369.26 | 38977.1/70 | / | 4538/4 |
312蓝田至商洛段 | 146.26 | 3666.4/7 | / | / | ||
8 | 商界分公司 | 沪陕高速公路商洛至界牌段 | 733.326 | 29556/74 | / | 106/1 |
9 | 商漫分公司 | 福银高速公路商州至漫川关段 | 378.008 | 42086.54/81 | / | / |
10 | 宜富分公司 | 青兰高速壶口至张家湾段 | 757.2 | 55638/64 | 70667/539 | 2987.8/4 |
11 | 靖王分公司 | 青银高速靖边至王圈梁段 | 529.152 | / | / | 613.34/1 |
12 | 吴靖分公司 | 青银高速公路吴堡至靖边段 | 753.744 | 18107/33 | / | 5320.82/6 |
13 | 榆靖分公司 | 包茂高速靖边至陕蒙界段 | 816.08 | / | / | 2672.58/1 |
14 | 延靖分公司 | 包茂高速公路延安至靖边段 | 542.8 | 3346/6 | 54472.95/380 | 4472.36/3 |
15 | 神府分公司 | 榆商高速神木至府谷段 | 396.57 | 12458/16 | / | 10007.72/3 |
省道S204线杨陈公路 | 163.074 | / | / | / | ||
16 | 西商分公司 | 沪陕高速西安至商州段 | 815.95 | 42643.5/52 | / | 9516/1 |
17 | 榆绥分公司 | 榆商高速榆林至绥德段 | 475.236 | 20004/12 | / | 1420/1 |
18 | 延志吴分公司 | 延安经志丹至吴起段 | 437.744 | 37533/16 | 94298.44/266 | 410.8/1 |
(3)本项目计划于2015年1月31日进场,2015年6月30日完成检查工作,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告。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设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1)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2013)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100000延米;累计完成高速公路隧道定期检查100000延米;累计完成高速公路路面定期检查5000车道公里;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4年12月27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西安市唐延路6号招标人1002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业绩合同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下午15:00时,投标人于当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018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以投标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采用现金担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须在2015年1月15日15: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并由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须由地市级或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担保,并采用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不得对条款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银行保函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经延长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天内保持有效。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15年1月15日15:00前单独递交至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012室,并将其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在招标结束后一次性退还投标现金担保(含利息)或银行保函。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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