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2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应答人须带样衣到开标现场(样品应参照劳动防护用品规范中的参数提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携带1件以上3件以下的样衣,注以上样衣需分别提供男款及女款)。(2)有(品牌)厂家的授权代理或提供制造商证明(提供证明材料)。(3)样品需提供面料成分及相应承诺书(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样衣进行统一封存管理)。
2.3类似业绩:申请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发票为必提供项(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至少一个)。(证明材料需清晰有效,原件备查)。
2.4应答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一般纳税人须出具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一张开过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2.5 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投标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应答人应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中选后不得非法转包、分包。
(7)样品与到货产品一致,均为正品,支持专柜验货。
(8)货源充足,到货后,可以进行尺码调换。
(9)符合国家三包政策。
备注:以上9项需提供承诺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承诺需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附件1 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措施表》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