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长原油管道复线仪征至九江段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仪长原油管道复线仪征至九江段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仪征—长岭原油管道复线工程仪征至九江段
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管道储运分公司仪征-长岭原油管道复线工程仪征至九江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概况:仪征-长岭原油管道复线工程仪征至九江段(简称:仪长复线仪九段),起点为江苏省仪征市仪征输油站,终点为江西省九江市九江末站,设计全长506千米管道建设工程及沿线6座输油站改(扩)建工程。总体走向为平行于原仪长管道敷设,横跨江苏、安徽、湖北、江西省,沿线经过扬州、南京、马鞍山、芜湖、合肥、安庆、黄冈、九江市,线路总长度约506km。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投资:不适用。
2.3项目的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月20日,完工时间2016年6月30日。
2.4本项目环境监理服务期:本项目自开工之日起,直至项目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止。
2.5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本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2.6.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1)参加建设项目施工设计交底,熟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掌握项目环境保护对象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了解项目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环境敏感区点作出标识,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补充和优化建议。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制定环境监理核查计划。
(3)审查施工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环保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4)组织首次环境监理工地会议,提出环境监理目标和环境监理措施要求。
(5)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可行。
2.6.2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
(1)审查环保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资质,核查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及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和施工区环境敏感点,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
检查环评文件中提出的项目环境保护对象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环境监理。检查和监测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达标排放情况,施工影响区域应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②施工期生产和生活污水的环境监理。内容包括来源、排放量、水质标准、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和处理效果等,检查和监测是否达到了污水排放标准。
③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的环境监理。包括施工废渣、生活垃圾的产生与处理,监督固体废物处理的程序和达标情况,保证工程所在地现场清洁整齐,不污染环境。
④噪声控制措施的环境监理。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污染源,应按环评文件要求进行防治。监督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重点是靠近生活营地和居民区施工,必须避免噪声扰民。
⑤野生动植物及生态保护措施的环境监理。监督各种迁移、隔离、改善栖息地环境、人工增殖等各方面措施的落实情况。
⑥人群健康措施的环境监理。监督生活饮用水安全可靠,要求建设单位预防传染疾病在施工人员中传播,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安全及卫生条件等措施。
⑦施工期危险化学材料的管理的环境监理。监督危险化学材料的放置场所、使用行为和处置方法措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保证危险化学材料的安全使用和处置。
⑧核查落实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建设,落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的变更审批意见。
⑨监督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塌陷区和移民等环保措施,并对环评文件未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必要的补充。
(3)工程建设中产生环境污染的工序和环节的环境监理。包括土石方建设过程;管道、道路施工过程中的土地开挖过程;车辆运输过程;取土场的建设过程及建设达标情况;取、弃土场防护恢复措施及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环保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便道修筑和使用情况;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地带或敏感点施工;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及水保措施等。
(4)根据施工环境影响情况,组织环境监测,依据监测结果,行使环境监理监督权。
(5)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监理工作指示,并检查环境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
(6)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项报告。
(7)组织环境监理工地例会。
(8)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2.6.3. 环境监理施工交工阶段
(1)参加项目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2)评估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建设,评估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施工环境问题提出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3)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是否达到要求。
(4)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内容、时段、环境影响因素、具体的减缓措施、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完成情况及结论。环境监理报告书应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具有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甲级和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2011年以来,独立承担过或正在实施长输油气管道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信誉良好,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同时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且具有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或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颁发的施工期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环境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或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颁发的施工期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2011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6)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2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11室。
4.3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 投标人的业绩证明。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4从报名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出,招标人不承担延误或遗失的责任。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 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地址:江苏徐州泉山区翟山新村;
邮编:221008;
联系人:刘忠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gccyx@163.com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 龙英 ;
电话:***-******** (8:30至17:00);
传真:010-6919 6652 (8:30至17:00);
电子邮箱:longying@sinopec.com

谨致
商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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