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介休市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介休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介休市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投标人”、“投资人”)前来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投标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规模:设计建设 120t/d 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一座,包括:处理餐厨垃圾 60t/d,处理厨余垃圾 60t/d。
(2)主要建设内容: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 发电系统、沼气锅炉系统、沼渣干化资源化利用系统、沼液和废水处理 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监控系统及厂区辅助工程。
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餐厨预处理车间1590.00m2、锅炉房144.00 m2、污水处理辅助车间432.00 m2、磅房20.25m2、隔油池60m2、消防水池400m2、一级反硝化池1036.00m2、一级硝化池148.00 m2、二级反硝化池 821.40m2、二级硝化池148.00m2 、MBR池185.00m2、厂区道路 3600.00m2、厂区绿化 4297.00m2。
(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8750.0 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 2362.20 万元,设备购置费(含安装工程费用) 4230.80 万元, 其它费用 1486.85万元, 预备费用 646.39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23.76万元。建设期利息估算97万元。
(4)项目地点:介休市义安镇西大期村北
(5)运作方式:采用 BOT (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6)合作期限:29 年 6 个月,其中建设期 6 个月(含调试期 ),运营期 29 年。
(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8)完工验收交付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介休市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在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的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特许经营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通过餐厨垃圾附属产品“毛油”收入、售电收入、政府补贴等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相关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善、 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本项目运营维护起止范围:从餐厨、厨余垃圾收运起(仅限介休市 服务范围内),到处理后的废渣等运送到指定焚烧厂止。
服务范围:主要为介休市城区,兼顾灵石县城区及各村镇中心范围 内的餐厨、厨余垃圾的处理服务。
本项目收运范围为介休市城区中心以及周边乡镇,灵石县的餐饮和 厨余垃圾由灵石县当地负责收运并送往餐厨垃圾处理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或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3.2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官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截图或打印页(信用查询内容等清晰完整);
(4)信用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存在被拒绝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3.4投标人业绩: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特许经营期在2017年7月至今的任何时间段均可)至少完成过一项已投入运营的环保类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项目(或PPP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5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以及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协调工作的牵头单位。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任一单位都可以成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1)-(8)项)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3)提供2021年度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4)纳税凭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任意月份)或纳税A级信用证书;(5)缴纳社会保险的(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凭据;(6)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9时30 分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9时30 分
开标地点: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介休市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介休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7*****567
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
项目联系人:刘爱宏、林晓龙、赵光亭、郭晓宇
电话:0351-*******
电子邮箱:tybhzb2016@163.com
标签: 理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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