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受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通过询价采购方式为徐汇区机关事业单位采购空调设备一批(包括空调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二、报价单位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在上海地区具备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人员,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5、报价人必须是空调机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空调设备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代理商;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供应商可投报一包,也可投报多包。每包的货物必须全报,且只能投报一个品牌产品,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 货物需求:
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预算限额基本配置
第一包
挂式空调机1匹挂式机32500制冷量:2.5KW
制热量:2.8KW
噪音≤48db
1.5匹挂式机983000制冷量:3.5KW
制热量:4.0KW
噪音≤48db
2匹挂式机625000制冷量:5.0KW
制热量:5.8KW
噪音≤48db
第二包
柜式空调机2.5匹柜式机16500制冷量:6.0KW
制热量:7.0KW
噪音≤50db
3匹柜式机
(220V)168000制冷量:7.0KW
制热量:9.0KW
噪音≤51db
3匹柜式机
(380V)148000制冷量:7.0KW
制热量:9.0KW
噪音≤51db
5匹柜式机712000制冷量:12KW
制热量:13KW
噪音≤52db
1、技术要求:
(1) 报价单位对货物的规格须提供制冷量(Q冷)、制热量(Q热)、功率消耗(N)及噪声{db(A)},COP指标,发生技术参数偏离的情况并提供技术偏离表。
(2) 报价产品的品牌、型号、功能与配置、压缩机性能,技术参数、有关部门证明或数据测试情况表。报价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降耗要求,属于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可优先考虑。
(3) 售后服务承诺,由于上述货物采购涉及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成交的供应商要按采购中心提供的名单联系送货,并提前三天通知约定送货时间,货到时做好验收工作并及时反馈采购中心。请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详细描述质量保证期,供货期,售后服务承诺、维修响应时间、反馈方案及违约责任承诺等。如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产品与报价产品不一致,送货、安装服务承诺无法完成,产品质量、服务等被用户方有效投诉,经查实成交供应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将按照《徐汇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记载和处理,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2、 产品质量:
报价人提供的空调设备,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类型,技术参数和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并随机持有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及其它技术资料。产品全免保修期至少不少于国家相关规定,即整机24个月,压缩机36个月。
3、 供货方式:
根据采购方确认的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和时间要求等,按照提供的用户地址,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
4、 验收方式:
采购中心将在送货前对中标货物随机抽样(挂式空调机、柜式空调机各一台)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同时检测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三、报价文件要求:
对上述采购询价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7年5月15日下午16:00点以前向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交包含以下内容的密封报价文件(代理机构将于报价截止前1小时开始收取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包括:
1、有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代理该产品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及相关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售后服务承诺书:注明设备安装说明及培训方案;注明产品免费保修期限及保修期过后的维修费用;注明设备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及服务方案;注明上海设有的维修人员和联络方式等。请按技术要求内容详细描述,如无或描述不清将不利于对报价文件的评判。
3、设备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参数对比表,技术偏离表。
4、成交价格:要求填报产品的单价、总价(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安装、调试、包装、运输、税收等费用)。
5、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规定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价单位需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报价时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本次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报价人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伍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有效。
未中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南丹东路56号徐汇区财政局3楼(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张建新
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可乐东路168号(近剑河路)
联系电话:********-2098 传真:********
联系人:冯晓明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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