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招标公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招标公告
批复文件名称 |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
批复文件文号 | 茶环验〔2014〕 8号 |
批复发文时间 | 2014年12月19日 |
批 复 文 件 全 文 | 验收意见: 茶环验〔2014〕8 号 一、茶陵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茶陵县桥冲烂泥沟。项目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建成并通过株洲市环保局批准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总库容206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垃圾179吨,目前日均处理生活垃圾90余吨。项目建设内容有垃圾库、垃圾坝,截洪沟,地下水导排设施、渗滤液的收集与处理设施等。建设内容基本符合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地点。 二、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1. 建有截洪沟4500m,在A、B库区交界处各增设一处雨污分隔坝及一条导排沟,确保雨水不进入垃圾场。 2.渗滤液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反硝化+硝化+超滤+纳滤法,目前日处理能力达到120m3(按环评要求设计日处理能力不得小于240m3,而根据目前该场渗滤液产生量,至少5年后日产渗滤液才能达到240 m3,该场正组织招标再安装一套120m3/d渗滤液处理设备),废水调节池1.5万m3,可确保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排污口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建设。 3.污水处理产生的垃圾渗滤浓缩液由回灌车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区进行回灌处理,污泥经处理后进入填埋场定期回填,可避免二次污染。污水在线监测系统正在安装中。 4.建有9个规范的导气石管,确保有机气体规范排放,严防有机气体产生爆炸。 5.垃圾填埋场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按要求操作,做到随倒随压、单元逐日覆土、层层压实,定时喷洒垃圾填埋场专用微生物环保灭蝇除臭剂防止蚊蝇滋生和恶臭污染。 6.配套建设规范化垃圾收集站16个。 7.垃圾填埋场周边500m以内无人居住。 8.原双龙坎简易垃圾场已进行简易封场,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均已完成。 9.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备案。 三、根据茶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通过茶陵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整改要求 1. 继续完善设施建设,加快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进度,同时将垃圾渗滤液第二套处理设备、有机气体自动监测报警和处理装置等后期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工作议程,确保按照进度建设到位。 2. 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评估,建设相应的本底井、排水井、污染扩散井、污染监视井。 3. 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制度,并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有关运行管理情况。 4. 及时取得县人民政府支持和帮助,尽快落实湖南省茶陵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的搬迁。 五、在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 必须做到随倒随压、单元逐日覆土、层层压实,定时喷洒垃圾填埋场专用微生物环保灭蝇除臭剂防止蚊蝇滋生和恶臭污染。 2. 加强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等环保设施以及运营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现场管理,各污染物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3. 运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停运或故意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确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停运,必须报经我局批准。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现象,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垃圾入场要求,严禁易燃易爆、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险性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5. 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防渗衬层系统的完整性、垃圾渗滤液导排系统的有效性以及地下水水质,同时落实防蚊蝇、灭鼠和除臭工作。 6. 加强垃圾填场取土区的生态保护,严防出现水土流失。 7. 加强对员工环保安全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8. 填埋场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或不再受纳垃圾而停止使用时,必须实施封场工程。封场工程必须报请相关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19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对我局验收批复存有异议的,可以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 |
批复文件名称 |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
批复文件文号 | 茶环验〔2014〕 8号 |
批复发文时间 | 2014年12月19日 |
批 复 文 件 全 文 | 验收意见: 茶环验〔2014〕8 号 一、茶陵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茶陵县桥冲烂泥沟。项目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建成并通过株洲市环保局批准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总库容206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垃圾179吨,目前日均处理生活垃圾90余吨。项目建设内容有垃圾库、垃圾坝,截洪沟,地下水导排设施、渗滤液的收集与处理设施等。建设内容基本符合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地点。 二、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1. 建有截洪沟4500m,在A、B库区交界处各增设一处雨污分隔坝及一条导排沟,确保雨水不进入垃圾场。 2.渗滤液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反硝化+硝化+超滤+纳滤法,目前日处理能力达到120m3(按环评要求设计日处理能力不得小于240m3,而根据目前该场渗滤液产生量,至少5年后日产渗滤液才能达到240 m3,该场正组织招标再安装一套120m3/d渗滤液处理设备),废水调节池1.5万m3,可确保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排污口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建设。 3.污水处理产生的垃圾渗滤浓缩液由回灌车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区进行回灌处理,污泥经处理后进入填埋场定期回填,可避免二次污染。污水在线监测系统正在安装中。 4.建有9个规范的导气石管,确保有机气体规范排放,严防有机气体产生爆炸。 5.垃圾填埋场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按要求操作,做到随倒随压、单元逐日覆土、层层压实,定时喷洒垃圾填埋场专用微生物环保灭蝇除臭剂防止蚊蝇滋生和恶臭污染。 6.配套建设规范化垃圾收集站16个。 7.垃圾填埋场周边500m以内无人居住。 8.原双龙坎简易垃圾场已进行简易封场,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均已完成。 9.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备案。 三、根据茶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通过茶陵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整改要求 1. 继续完善设施建设,加快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进度,同时将垃圾渗滤液第二套处理设备、有机气体自动监测报警和处理装置等后期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工作议程,确保按照进度建设到位。 2. 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评估,建设相应的本底井、排水井、污染扩散井、污染监视井。 3. 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制度,并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有关运行管理情况。 4. 及时取得县人民政府支持和帮助,尽快落实湖南省茶陵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的搬迁。 五、在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 必须做到随倒随压、单元逐日覆土、层层压实,定时喷洒垃圾填埋场专用微生物环保灭蝇除臭剂防止蚊蝇滋生和恶臭污染。 2. 加强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等环保设施以及运营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现场管理,各污染物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3. 运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停运或故意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确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停运,必须报经我局批准。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现象,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垃圾入场要求,严禁易燃易爆、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险性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5. 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防渗衬层系统的完整性、垃圾渗滤液导排系统的有效性以及地下水水质,同时落实防蚊蝇、灭鼠和除臭工作。 6. 加强垃圾填场取土区的生态保护,严防出现水土流失。 7. 加强对员工环保安全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8. 填埋场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或不再受纳垃圾而停止使用时,必须实施封场工程。封场工程必须报请相关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19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对我局验收批复存有异议的,可以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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