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1~6号锅炉水冷壁实施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招标公告

热电厂1~6号锅炉水冷壁实施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热电厂1~6号锅炉水冷壁实施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 ****-*******-JL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吉林油田热电厂1-4号锅炉为SG-220/9.81-M662型,5、6号锅炉为HG-220/9.8-YM10型,随着运行年限的增加,锅炉效率逐年下降,为了提高锅炉效率,拟对1-6号锅炉水冷壁实施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提高锅炉效率项目进行能源合作,项目实施后按炉效提高量及实际节能量进行5:5效益分成,效益分享期计划3年及以内。招标范围:热电厂1~6号锅炉水冷壁实施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作 (6台锅炉水冷壁,包括炉内搭拆架子、水冷壁喷沙除锈,诞敷节能涂层,固化等。施工工艺由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厂家到电厂现场对锅炉水冷壁的进行实测,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其中炉膛搭架子及施工监理费用由热电厂负责)。中标人数量:选取1家中标。 2.2 施工地点: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 2.3 工期: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标承诺期限日止(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 4月 20 日,计划分享结束时间:2018年8月20日);项目的建设期为合同签订后120天 2.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JLYT-ZBZX-2014-FW-158的招标文件。
热电厂1~6号锅炉水冷壁实施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作 (6台锅炉水冷壁,包括炉内搭拆架子、水冷壁喷沙除锈,诞敷节能涂层,固化等。施工工艺由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厂家到电厂现场对锅炉水冷壁的进行实测,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其中炉膛搭架子及施工监理费用由热电厂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吉林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 3.2.1 具有吉林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准入项目名称包含“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或符合3.2.2要求。 3.2.2不具有2.2.1所要求的吉林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的,必须在投标前完成吉林油田公司技术、法律、质量、安全、财务、企管等市场准入审查;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和市场准入审查资料办理项目市场准入证;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节能技术服务或节能环保技术服务营业范围。;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6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7近3年内有锅炉远红外线辐射定向节能技术服务业绩。 3.8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资质要求: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由拟投标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该公司设有专职部门,并配备相关的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要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它要求:1、工程应投入的项目经理部人员设置: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预算员1人,施工员1人(要求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聘用合同或聘书)。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12-27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4-12-31 16:00:00.0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7号标书发售室;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往来单位字典编码申请、银行现金存款回执单或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银行存款到指定帐户,备注栏注明:“热电厂1~6号锅炉水冷壁实施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自备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4.5 关于异地厂家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标书的问题 4.5.1 在标书发售截止日期前按照下述程序,可获得电子标书; 4.5.2银行存款到指定帐户后联系汇款确认联络人进行确认; 4.5.3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往来单位字典编码申请、银行现金存款回执单或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给标书发售联系人; 4.5.4 标书发售联系人在汇款确认联络人确认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标书。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1-16 10:0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一楼101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5.4投标保证金: 5.4.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中石油系统内部企业和原吉林油田改制企业可以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中国石油内部企业证明》(附件4); 5.4.2 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热电厂1~6号锅炉水冷壁实施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5-01-16 10:00:00.0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一楼101开标室
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编: 138000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liang-shuang@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松原吉林油田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账号: 0809 1214 2900 0924 3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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