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022-07-29 10:46:14

2022-07-30 12:00:00

2022-07-30 12:00:01

2022-07-30 15:00:00

顺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1. 标包名称

  2. 标包编号

  3. 采购类别

  4.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项目JQYGCG〔2022〕SFDL009号服务******
公告内容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顺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竞价编号:JQYGCG〔2022〕SFDL009号

  2.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3. 服务内容: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

    2、服务要求:

    (1)为保证服务质量,中标企业在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2)以自助餐的形式为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园消防站约30人提供每日早餐、午餐、晚餐;

    (3)遇到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火灾、抢险救援任务或拉动演练,消防站指站员未能在正常就餐时间就餐,需要加餐或需中标单位跟随出现场等情况,中标单位必须做到随叫随到,不能推辞或拒绝。消防站临时来队人员用餐或加餐时亦由中标单位随时保障。

    (4)负责南园消防站所有提供的主食、凉菜、热菜、副食、面点、粥汤等食材、清洗、烹饪、加工,当日食物留样,库房、货架保洁,室内通风等;

    (5)厨房所有设备、设施、工具,餐具的清洁,消毒,厨房保洁,排水系统疏通,餐厨垃圾处理、清运等;

    (6)餐厅服务、餐台、餐桌、餐厅保洁,垃圾清运等;

    (7)南园消防站食堂所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

    3、食堂管理要求

    (1)乙方需保证就餐人员的食品安全,满足饮食的菅养要求,食堂提供的主副食品种多样,搭配科学、营养丰富、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按甲方要求为职工提供健康、营养、卫生的食品。甲方定期对伙食质量进行评估,乙方要主动进行配合。

    (2)菜品质量

    米饭:米质良好,色泽纯正,不糊、不夹生,软硬适当。

    菜肴:色鲜味美,原料新鲜,无杂物。

    面制品:成品软硬适当,不酸、不涩、色泽纯正、均匀足量。

    副食品:口味纯正,色泽正常。

    4、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

    ①有健全的卫生清洁制度,加工场所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确保食品、原料、餐具、炊具等不受药剂污染。

    ②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保持明渠、暗渠通畅,垃圾等废物清理及时,盛装设施齐全。

    (2)盛用具卫生

    ①所有后厨用具保证清洁卫生。

    ②后厨用具每餐消毒,分项定点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③消毒后的餐具不得与未消毒的餐用具混放。

    ④专用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容器或个人用品。

    (3)食品卫生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4)个人卫生

    ①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③不得有面对食品或操作时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④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⑤厨房操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5)食品卫生监督

    乙方接受地方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食药监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

    5、人员管理

    (1)乙方所聘人员必须符合餐饮业从业人员的有关用人规定和要求,遵纪守法。

    (2)乙方合理配备管理人员。

    (3)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件。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预算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00元。

    五、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文件扫描件以PDF格式(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七、注意事项: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2、工资标准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预算为8800.00元每月,就餐人员基数为30人。在基本工资基础之上,每增加10人就餐(含10人以内),工资增长2000元,以此类推)。

    (2)绩效工资预算为1000.00元每月;若发现工作人员私自带出饭菜,不服从管理,将取消其绩效工资。供应商报价时按基本工资基数进行报价,中标后结算时按月支付;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我公司支付;

    4、所有未尽事宜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12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15时00分。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司玉刚联系电话:139*****776

    地址:酒泉市新城区西关路

    代理机构:顺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兴勇联系电话:189*****138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19号帝豪花园1号综合楼四楼西段

    顺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社会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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